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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才是最终的裁判
[发布时间:2012-08-17 08:17:48 点击率:]

  京东约战,苏宁应战,国美当当参战……一场据称为“中国电商史上规模最大、最惨烈、最全面的价格战”15日热闹开打,网络上观者如云、口水漫天,真可谓噱头十足、赚尽眼球。

  自电子商务兴起,价格战就一直不断,这回是否为“终极战”还言之尚早;但有不少人一看到那架势就给吓蒙了。开战未几,有人惊呼:一流企业家们都投入价格血拼赢得市场!消费者只以价格为准绳洗牌服务商!有人预言:一旦硝烟散尽,那些获得市场垄断地位的胜利者就会开始提高价格,弥补亏损;那些支持这场战争的风险投资者就会要求公司赚钱,以收回投资;但最终的买单者将仍然是消费者。

  真的那么可怕?且不说如此危言无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颠覆价格理论的基本常识,就看历史事实便可证伪:家电的价格战结果如何?没有结果,价格战一直还在打;谁是胜利者? 也没有,只有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和价格不断走低。再看看沃尔玛,低价战略几乎横扫美国的小商小贩,甚至小型超市,早已成为零售市场的垄断者。沃尔玛“开始提高价格弥补亏损”了吗?至今没有!

  道理其实很简单:在一个开放的市场,只要有厂商凭借垄断地位提高价格,试图攫取超额利润,就会有竞争者进入市场展开价格战,提价的厂商要么减价应战,要么被竞争者淘汰——这就是市场的逻辑。

  价格是市场的基石,定价权是厂商的基本权利,侵害或剥夺厂商的定价权,就是动摇市场基石、侵犯厂商权利。迄今为止,加入“电商价格战”的都不是国有企业,但奇怪的是,有人却以各种理由明里暗里呼吁公权力介入。 比如,有人提出 “参战观战法律指南”,拿出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来瞎掺和。京东声言“零毛利”打价格战,根本就不涉及“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又何来“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

  也有人直截了当地呼吁: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机构一定要出手。这种呼吁于理何在? 于法何在?提出这种呼吁的人,其实暗含着一个前提:公权力凌驾于市场之上,无理无法也得出手;官员们一定会比电商们更了解市场、对市场发展更有远见。果真如此,还要市场干什么?还要电商干什么? 就让官员来决定生产什么销售什么好了,那绝对可以消除“市场的丛林法则”。

  其实,这次“电商价格战”有极为复杂的市场背景和利益冲突,也有极为复杂的市场策略和厂商博弈。当中既有电商之间争抢市场份额,又有电商集体挤压实体门店份额;既有电商哗众取宠的营销手法,又有电商老板们的“江湖恩怨”……别说什么经济学的研究员、博士,就是市场中人也未必能弄个一清二楚。当局者未必迷,旁观者也未必清。如今战事初开,还是稍安勿躁,且听下回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