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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337调查”不仅监督国际贸易,也管控美国国内的州际贸易,因此执法对象不仅包含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由此可见,“337调查”并不针对某个国家或地区。
与美国商务部发起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双反”)调查不同,“337调查”不关心产品价格是否存在倾销嫌疑,也不关心产品是否接受出口国政府补贴,只关注产品是否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此外,“337调查”的处罚相比“双反”调查更为严厉。如果一家企业遭到“双反”调查,它要面临的可能是惩罚性关税;但如果遭到“337调查”,最坏的结果可能是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在“337调查”中,提起申诉的原告企业一般都会要求美国采取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一旦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涉案产品在美国市场侵犯了知识产权,就有权禁止被告企业的侵权产品或所有来源地的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并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仓储和宣传等行为。
现阶段跨国公司竞争,尤其是高科技领域企业之间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例在增多。在技术水平日新月异的消费电子产品行业更是如此,美国苹果公司与韩国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战从2011年春季开始至今仍打得难解难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也显示,2011财年美国共发起69宗“337调查”,比上一财年增加约23.2%,连续第二年创历史新高。
另外,与发起“双反”调查的美国商务部不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目前由六名委员组成,民主党和共和党各占三名,因此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小,主要看重法律证据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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