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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要守夜人 不需要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2-09-15 01:26:59 点击率:]

 最近有几条关于市场秩序的新闻,一则消息说湖南省长沙市场收费乱象,小贩辛苦贩卖所得,不足其赚钱总量的百分之十。省长知晓此事后,为小贩维权,说不管是谁投资的市场,都要接受政府的监管和指导。这话初看没错,但引发这种收费乱象的实质,本身就是钱权交易的结果。换言之,已经有某些害群之马的官员在其中贪利,再来个政府监管和指导,叠床架屋,恐怕造成的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权力更大。

事实上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广东东莞所发生之事,可为前事之鉴。“东莞石碣4名局长落马后市场物价下降10%”,这些官员深度介入市场,成为市场主要经营者的保护伞,从而使得物价畸高。颇为吊诡的是,这批被挖出来的保护伞之所以能成为保护伞,当初可能也是打着整顿市场之名,而行垄断和扰乱市场之实。还有新闻进一步说,“广东半年查出1931个充当保护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这种社会运动式的市场整顿不奏效,但这种“奏效”是表现为短期内的迅速整治,并不是法治范围内的长治久安。其流弊便是一阵风式的管治,等风头一过,便死灰复燃。

与此同时,《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说,“2010年,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各地铺开,共有69个县(市、区、旗)成为试点单位,北京市西城区名列榜首。”无论媒体还是专家,乃至有些官员,都说“政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已成趋势”。因此“阳光政府”和给权力套上缰绳的说法,四处喊得震天价响,但实际效果如何呢?比如北京西城区权力运行的5000余项清单中,绝大部分事涉行政处罚,你能保证可以对它真正套上缰绳么?政府官员来自任命,政府机构有着强悍的自利驱动,具体实施者有贪腐的条件和能力,你能让他们自己解决问题么?你能不能想象一匹毫无约束的烈马,自己给自己套上缰绳?

湖南、广东、北京三地所发生的事情看似不同,但其深层原因有其内在同质性。即政府的权力过大,对市场和民众的生活介入过深,不遵循“守夜人”的原则。有的政府机构和官员,不仅不“守夜”,监守自盗不说,还变成打家劫舍者的保护伞。充当了保护伞后,又假装来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官员指示、社会运动乃至群众运动的市场整顿模式,只会进一步膨胀政府机构和官员的权力,无助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湖南小贩被收走百分之九十几的利润,便是必然结局,表面上此次因省长指示而有所改进,但权力君临市场的性质有没有变革?这段时间,沈阳市众多商铺因担心被政府部门强征税费,而大规模关闭,到后来又奉政府之命,重新开启,其实质也是政府强权的无处不在。

真正良好的社会是“小政府、大社会”,可是我们的政府机构和官员,却借每一次貌似为民整顿市场的机会上位,扩大自己的地盘与权力。当每次叠架而成的极大权力出现更糟的新情况时,又来一次一阵风的整治,这不仅侵蚀民间少得可怜的自我组织维护—如同业公会的自治,而且使政府成为巨型利维坦。市场离不开政府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对契约的执行,但并不需要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现有秩序,而是要政府为市场运作提供必要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