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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指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发布时间:2012-10-08 09:16:21 点击率:]

  近日,含加工、销售在内的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在浙江省宁波市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将一条制售“地沟油”及其相关产品的黑色产业链条向公众揭开。9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接受了记者采访。

  据聂建华介绍,201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90多件630多人,同比分别增加了460%和680%;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10件840多人,同比分别增加了190%和210%。从起诉的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上述两个罪名提起公诉接近300件和600人,同比分别增加了280%和210%。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的人数和案件数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这也说明检察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指控力度在进一步加大。

  聂建华指出,近年来,检察机关一直保持着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高度关注,对全国的犯罪案件的变化情况一直在做着定期的分析。这一类案件有三个特点:一、地区分布不平衡。2011年,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受理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其中,河南、辽宁、广东、浙江、四川六省市占到全国受理案件总数的60%,六个省份占到全国受理案件的半数以上。二、共同犯罪多。基本上是多人共同故意犯罪。各个共同犯罪人为了逃避打击,往往有密切的分工,有密切的合作。这个特点同时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查处的难度。比如山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毒胶囊”案件,涉及到11个犯罪嫌疑人,他们多次从全国各地购进工业明胶和少量的食品添加剂明胶,采取重新搅拌、更换包装等方式,销售给30多家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用来生产食品和药品。在这个过程当中,11个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分别负责购买原料、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查处起来难度很大。三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多。犯罪主体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监管等人员,犯罪对象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运输工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