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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舆论监督
[发布时间:2008-06-11 00:00:00 点击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工作,这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经营者队伍的重要保证。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状况如何,是决定企业兴衰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是好的,涌现出一大批德才兼备、克己奉公、懂经营、善管理的先进人物,为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确有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观念、素质和能力跟不上形势任务的要求,有的观念落后,思想陈旧;有的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强;少数人决策失误,滥用职权;个别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会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工作。其中,舆论监督是党和政府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加强舆论监督工作,往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分重要和必要。下面结合笔者前几年担任报社《周末特刊》责任编辑和头版时政要闻记者的经历,谈谈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舆论监督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一方面引起党政有关部门的注意、重视;一方面引起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警觉 、自律,促进问题得以解决。

  如有一段时间,不少企业职工到报社反映,说是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借改革之机捞好处,一是把国有企业发展生产的资金借给亲友或转移到自己以亲友名义所办的企业,致使国有企业资金紧缺,运转困难;二是接受或索要经销商、合作单位好处,降低产品出售价格或抬高原材料购进价格,甚至购进一些市场上的滞销品作原材料库存,致使国有企业生产成本过高,效益下降,亏损严重;三是贪污或私分国有资产,引起公愤,破坏国有企业稳定,致使企业濒临倒闭等等。笔者获悉这些情况后,及时与党政有关部门联系,证实这些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具体问题正在逐一调查核实取证过程中。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显然不宜针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介入调查采访,但记者的良心、责任感又不容坐视不管,于是笔者写了《“和尚”捞了好处  “庙子”将要倒了》一文 ,一是摆出了群众反映的上述存在问题,并引用党政有关部门领导的话说明这些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提醒执纪、执法机关对此不容忽视;二是讲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界限,提醒企业经营管理者警觉 、自律,悬崖勒马,保护自己同时也避免企业遭受更损失;三是告诉广大企业职工,党和政府、司法机关一定会对“穷庙子”里的“富和尚”绳之以法,增强企业职工参与反腐败的决心、信心,维护企业稳定。这篇文章获得了泸州市好新闻二等奖。

  二、抓住典型案例深入调查采访,在把握准确事实和法律、法规、政策界限 基础上对违法、违规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予以爆光,以此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遵规守法观念。

  如有一次,一家骨胶化工厂无视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不顾周围环境污染而长时间违法、违规生产,群众反映强烈。我接到反映后先是到这家企业周围单位、社区采访,亲自见到了浓浓黑烟,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听到了群众的怨声载道。然后,我将采访了解到的情况与泸州市环保局沟通,由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和我一道,找到了这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讲明了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企业的违法、违规事实。但过后,这家企业仍没有整改,群众反映更加强烈。于是,我根据调查采访到的事实和法规、政策依据,写成了《试问骨胶化工厂环保意识何在?》一文,发表后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震动大,被迫整改并接受了环保部门的处罚。同时,其他不少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也从中吸取教训,自觉遵守环保法规、政策的规定,使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全面、真实地了解情况,不受个别企业违规经营管理者的一面之词所蒙蔽、左右,确保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舆论监督的公正性、权威性。

  如有一次,一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向报社反映,说某销售农产品的企业向农民出售假萝卜种子,有60位受了假种子之害的农民委托他向法院起诉索赔。我接受领导安排的采访任务后,立即与法院联系,到庭旁听,听原告、被告双方各有什么理由。结果了解到:被告出售萝卜种子并不假,而是作为原告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在批量购进种子后零售给农民时,未说清楚种子适宜栽种的季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作为原告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先赔偿农民,再与作办被告(批量出售种子)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讨说法。原告没有资格作为60位受了假种子之害的农民的代理人。根据了解到的上述情况,我写成《究竟是谁侵害了农民利益?》一文,客观、公正地行使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舆论监督权,促成作为原告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并主动纠正,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民利益。

  四、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使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舆论监督能真正实现和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受党委、政府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同样适用。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舆论监督,其舆论导向的对与错、监督效果的大与小、问题解决的快与慢、新闻采访的难与易等等,都不同程度地与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支持有着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该热情地、鲜明地、坚决地支持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舆论监督,否则新闻单位、新闻记者开展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舆论监督就会困难重重。因此,新闻单位、新闻记者开展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舆论监督,首先应当主动争取到党政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重视、支持。我任《泸州日报·周末特刊》责任编辑和头版时政要闻记者的几年间,平均每年都有10篇以上的舆论监督文章,其中不少是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舆论监督,从没有惹上过麻烦,更没有受到过党政领导的指责、批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在接到群众反映、要开展舆论监督之前,都要先向党政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请党政领导和再把有关部门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发表看法,再把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看法也摘要写进文章中去,不仅避免了惹麻烦,而且使得舆论监督更有份量,更有效果,群众也更加满意。还有不少企业经营管理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