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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国理应是文化贸易大国
[发布时间:2012-10-26 08:53:32 点击率:]

世界大国在国际文化贸易方面的竞争,不仅仅是技术和资本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发展模式之争,谁的文化软实力模式更具有前瞻性,谁就能吸引更多的追随者。

  环顾当今世界,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国家能力的动态系统,文化软实力包括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多元包容的创新力和参与力,文化产业的生产力和贸易力,广泛传播的亲和力与感染力。

  历史已经证明:一个世界文化强国必然是一个全球文化贸易的大国,这是由文化软实力的本质和全球化竞争的潮流所决定的。首先,文化的号召力必须通过文化贸易来体现,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通过全球文化贸易,才能获得广泛传播,掌握全球文化影响的话语权、定价权和控制权,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其次,文化的创新力决定文化贸易力的水平。文化产品并非标准化的矿泉水和方便面,如果连桶式包装和调味袋都做得千篇一律,必然是文化破败的表征。它的内容应该是多样化的人文内涵和创意表达。只有包容文化多样性,尊重文化创造的国家,才能迸发出如大江大海般浩荡的文化能量,才能成为全球文化产业链、价值链、消费链的主要供应商和服务商。

  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既有深刻的联系,又存在着许多不平衡性。中国2010年GDP总量超过日本而达到全球第二位,但是当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却只占GDP比重的2.75%,排在主要西方大国之后;而中国文化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出口总额也明显落后于西方大国,后者多把提升国际文化贸易额作为第一优先的目标。根据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 2011年的报告, 2010年美国核心版权业增加值达 9318亿美元,占美国经济的6.36%。全球最大的20家视听企业中,美国占7家;世界500强中的10家娱乐媒体企业,美国占7家。许多新媒体企业,就如沙滩上新孵化的小海龟凭着本能投奔大海一样,从一开始就瞄准了海外市场。比如亚马逊公司1996年建立,从1998年开始就分批进入英、法、德、加、日和中国市场,到2010年海外销售已经占总销售额的48%,根据日本神户大学的有关研究: 2009年以来,尽管日本对外贸易的顺差逐渐缩小,但是日本的对外文化贸易仍然坚挺,日本内容和媒体产业的国内市场规模达到12.1万亿日元(居全球第二位),相关产业市场规模达到55万亿日元,而年海外销售额为1.6万亿日元(居全球第三位)。

  世界大国在国际文化贸易方面的竞争,不仅仅是技术和资本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发展模式之争,谁的文化软实力模式更具有前瞻性,谁就能吸引更多的追随者。正如尼古拉·兹洛宾所说:“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大国会在保障自身安全与利益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其对整个世界的影响。国家间在各方面展开竞争,失败者要被迫接受为胜利者带来成功的模式。”目前以美欧日为代表,已经形成了对外文化贸易的三大模式。其中美国模式是一种“强势辐射”模式,即以跨国公司为主导,倡导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自由、民主、平等、竞争,利用全球网络广泛汇聚文化资源和开发大量产品,形成国际文化贸易的规模优势。而欧盟模式是一种“柔性连接”模式,以柔性亲和力加强欧洲一体化,倡导文化多样性,拓展国际文化贸易,发挥欧盟在全球的影响力。日本模式是另一种“时尚引导”模式,该模式的重点是把科技开发与时尚创意相结合,在内容和技术两个层面上扩大全球文化贸易优势,通过实施产学研结合的“彻底数字化”、“泛在日本”、“i-Japan”、“酷日本”等多个战略,引领全球时尚消费的潮流。

  古人云:“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迎,反受其殃。”在全球文化贸易的竞争中,中国是后来之者,而能否奋起直追,关键在于能否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中国走向崛起是通过和平方式而非霸权掠夺方式。所以,中国所追求的世界强国,必然内在地要求它走一条最有亲和力的“文化兴国”之路。中国倡导建设“和谐亚洲”、“和谐海洋”、“和谐世界”,推动竞合与共赢,这是与西方大国崛起不同的发展模式。中国在对外文化贸易方面,正在探索一种新的“包容共赢”模式,即以“和平、和谐、合作”的理念为核心,开发大量的文化产品,通过国际贸易传播中国的文化理念,让各国有识之士认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型发展道路,共同推动人类和平与发展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