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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发展中解决“三农”问题
[发布时间:2012-11-06 09:11:33 点击率:]

  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定性因素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发展,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三农”问题,基础是农业,主要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关键是农村,主要表现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尤其是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事业落后;核心是农民,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且增长缓慢。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不充分造成的,因此必须靠加快发展来解决。

  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新农村的产业支撑。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要拓宽农业产业体系,丰富和优化农业内部产业构成;要改善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步伐,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形式,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二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村第二、第三等非农产业。发展非农产业,应以能够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具有广阔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比如农副产品加工业、建材工业和建筑业、商业、交通运输业以及信息业等。三要重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是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因此,要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投入。

  

  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利益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是我国最广大的利益群体,目前也是弱势群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党代表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充分反映了亿万农民的强烈愿望,也体现了党服务人民、造福农民的宗旨。

  农民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三农”问题,要依靠农民,尊重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的知识结构、技术能力、经营管理水平、思想观念和道德水准,直接决定着其作用的发挥程度。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有效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同时促进农民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起来。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富裕农民,使农民充分享受建设和发展的成果。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最直接受益者,富裕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要的是提高农民收入,一是在政策上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二是在组织上创新农业生产组织与经营形式,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规模效益;三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实现农民充分就业。

  

  优化结构,实现农业与农村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这一基本要求解决“三农”问题,可具体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环境的全面发展。农村发展的这些内容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统一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系统,是多元一体化的综合建设和全面发展。这体现了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共同发展,体现了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环境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统一的发展要求。二是协调发展,主要是促进农业与农村内部关系的协调,实现结构优化。农业与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包括结构合理化和结构高级化。三是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实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可持续农业,要充分开发、合理利用一切农业资源,合理地协调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资源转化率,使农业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优化配置,达到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四要实现农村社会安定,农民安居乐业。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统筹兼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倾斜性发展战略,使工农和城乡差距扩大。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必须在体制、制度和战略上转变城乡分割、工农分治的二元经济结构,实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构建有效的实施机制,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与具体对策。一要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制度创新机制,应重点从国民收入分配制度、财政税收制度、金融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进行宏观经济政策与制度创新,从土地制度、农民负担制度、农产品流通制度等方面进行农业和农村政策与制度创新。二要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劳动力流动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应明确提出和使用“农民就业”的概念,并从战略高度重视农民就业问题,把实现农民充分就业作为整个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纳入到政府宏观调控与管理的基本目标体系,在就业问题上给农民以“市民待遇”,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三是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投入机制,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水平。四是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宏观协调机制和立法与政策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