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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2012-11-27 15:59:30 点击率:]

 编者按

  企业社会责任是在全球新趋势下一种新型的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文化创新的重要方向,是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保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和趋势,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增强竞争力和提高声誉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探讨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企业责任建设之路,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本报从今日起陆续刊载《企业社会责任讲座》,敬请关注。

  ■ 平文艺 苏东来

  

  引 言

  对于企业究竟是否应该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这个问题,是长期以来国际国内都在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它已经引起我国政府、企业界、理论界、新闻界的高度关注。特别是近几年,三聚氰胺毒奶粉、黑心棉、黑心肉和黑心油等事件接连不断地出现以来,更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不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实践行动上,正在日趋达成一致,并逐步形成道德自觉。但如果从企业和社会和谐共处的高度来看,仍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集合上,进一步研究和厘清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怎样认识和处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就是一个急需回答和解决的问题。

  

  第一讲 关于企业的概念

  究竟怎样理解企业这个概念,国内外理论界认识尚有差异。但在基本要素的认识上是基本统一的。

  本文只想就中国文化语境下的企业要素谈点初步的认识。在甲骨文里,就有“企”字。那时,“企”字的含义之一,是指祭祀的一个卜辞,比如武丁时期的卜辞有“贞:今日夕企。”。这里的“企”应该与祁祷有关。后来,这个“企”字,引申义为期盼、盼望。这里的“企”字中的“止”又通“趾”,意思是说人踮起脚站着张望远方,在企求、企望什么,可引申为追求、企图,可理解为图谋、打算。当下,还有人把“企”字拆分成“人”和“止”,引申出“人才聚止”的意思。但以笔者看来,这个“企”字,既是个会意字又是个象形字,上面的“人”,是说企业首先是由“人”组成的,下面的“止”,是说企业除了“人”的要素,还有厂房、设备、资金等其他要素组成。

  再说那个“业”字,自古就有学业、事业的意思。比如“业精于勤,荒于嬉”,是指勤奋学习,学业才能精通。后来的“业”字,被引申为产业、商业等。“企”和“业”合成的“企业”一词,顾名思义就是图谋事业或图谋大业。用在产业和商业领域,是专门用来表示企图冒险去从事谋项获利的事业或事情。现代的“企业”一词,则是具有多种内含的概念。一是指由人、土地、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基本设施等生产要素构成的一种经济社会组织;二是专指“应用资本赚取利润的经济组织实体”,表明它是通过经营管理获得利益的经济单位,即根据投入产出进行经济核算,获得超出投人的资金和要素的盈余,企业经营的目的一般是追求利润和成倍赢利的;三是企业通过生产的有型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产品,并且通过市场交换,为满足社会物质和精神需要而存在的一种社会集合体。因此,现代的企业一般都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生产性

  这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主要特征之一。所谓生产性,也就是说,企业是将资源组织起来,为特定需求转化成具有使用价值的消费品的生产组织。

  (二)封闭性

  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企业自身的结构与社会之间具有明显的三个界限。一是人员边界,即企业所配属的人员数量是明确的;二是法人认定的边界,即企业作为税收对象和经济统计对象,必须有法人代表;三是产品边界,即作为产品提供者的企业,可以满足社会一个方面的需求。这三个方面的界限,决定了企业是一个独立的要素结构齐备的,且相对封闭的组织单位。

  (三)求利性

  承上所说,企业的生产和封闭,都是为了求利。而且要求得比投入有更多收获的利润。这就是西方一些经济学家一语道破的“企业利润最大化”。虽然这个传统的关于企业利润的理论命题,已经不被当下的一些责任企业奉为至宝,但它对于企业求利性的重要特征的概括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贡献。

  (四)竞争性

  企业的竞争性是个包括多层含义的重要特征。他涉及到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关系到企业对的资源的占有和配置能力以及对市场的开拓和盈利能力,也关系到企业处理协调社会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竞争一般可分为垄断性竞争、技术创新性竞争、价格竞争、品牌竞争和名声竞争。依笔者看来,不管何种竞争,都要围绕市场需求和供给规律来进行,凡是符合这个规律的竞争,就是良性的竞争,凡是违背这个规律的竞争,就是恶性竞争。为了避免和遏制恶性竞争,就要大力倡导那些负责任的竞争行为,反对一切不负责任的竞争行为 。

  (五)权责性

  这是本文所创造的一个概念。其意是说,一个企业一经成立,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经营管理的权力机制。同时,这种权利机制也是一种责任机制。这使我想起了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曾提出过政府要给企业进行“责、权、利”放权的理论观点,并且很快变成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开放的大政策。从而为我国企业真正从计划体制走向市场体制,打开了大门。回顾这段历史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想说明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实体,它必须拥有独立自主的权力机制和全面担当的责任制度,有了“权力”和“责任”这两个东西,企业才能更好的去创造利润。二是还想说明经过30 多年的改革开放,随着新的企业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又出现了一种过分注重企业权力和利润,而过分忽视企业的责任特别是社会责任的错误倾向。这就必须重新提出运用企业权力,全面行使企业社会责任的命题。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基业长青,才能更好地创造利润。这不仅是由于企业的“权力”、“责任”和“利润”必须相统一的特性所决定的,而且还在于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和全面担当社会责任,企业才有利润可图的新的企业发展大势所规定的新规律。因此,当下的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