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近日,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得”)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同花顺(300033.SZ)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920万元。
11月22日,万得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演示同花顺与万得界面的“抄袭”之处,称99%来自于万得。不过,11月23日,同花顺给《投资者报》的回复中表示,“同花顺销售的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并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公司未看到万得的演示说明。”同花顺一位内部人士表示,金融资讯的模块要求都是差不多的,谁先出来,后进入者都会模仿前者,从彭博到天相,再从天相到万得,到同花顺都差不多。
索赔9920万元
在11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万得新闻发言人表示,万得资讯软件超过99%的功能点被同花顺原封不动抄袭,具体涵盖数据、组织结构、栏目名称、衔接方式、指标、函数、文字释义、参数、界面与操作方式等众多内容。
他还指出,甚至连预埋的“数据地雷”也遭到剽窃,主要是不影响客户数据使用的标点符号、空格的排列变化。没想到同花顺也完全抄了过去。什么都没有变,就把万得改成了同花顺。
万得方面表示,同花顺超过99%以上的功能点都是抄袭万得信息,而定价远低于万得信息。在目前市场上,同花顺产品的售价不足万得的五分之一,更有大量免费赠送。如此低的价格根本不足以覆盖其技术研发和维护成本。而万得每年花在研发方面的费用超过亿元。
万得已于2012年11月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和大量证据,正式起诉同花顺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920万元。
对此,同花顺表示,截至目前,同花顺尚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同时表示,同花顺销售的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从产品的规划设计、程序编码、数据采集和产品运营等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并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
万得抛售同花顺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万得在起诉同花顺前,抛售了持有的同花顺股票。
数据显示,2011年二季度,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得”)和上海万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得”)分别买入同花顺28.3万股和25.5万股,合计占总股本的0.4%;三季末又增持至63.5万股和60万股,占总股本0.9%;到四季度末持股已升至66万股和69.41万股,占比1.01%。南京万得是万得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三季度末,上海万得、南京万得已从同花顺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消失。名单末尾是一名自然人,持股数为18.99万股。在同花顺二季报中,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69.41万股、66万股,分列第七、第九大股东。这意味着两家公司在三季度进行了大幅减持。
同花顺投资部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在统计股东时可以看到前100名持股股东,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上,在持股前100名股东中已经没有看到万得的名字。
万得新闻发言人对此解释是,“我们唯一的目的,是想通过同花顺股东大会劝诫同花顺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而现在进入起诉程序,显然要抛售其股权。这与万得提到的准备了一年半的时间符合。
不过,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分析师向记者表示看不懂,如果要沟通,也不需要非要进行股东大会,即使要股东大会上沟通,也不需要买这么多,而且在购买和抛售同花顺股票时,也没有与同花顺有任何沟通。很可能只是简单的财务投资,由于都在同一行业,对同花顺比较熟悉。
不过,从2011年以来,同花顺的股票价格一路走低,从最高时的三十几元下跌到了目前的12.30元,显然万得也并没有从投资同花顺赚到什么钱。同花顺在给《投资者报》的回复中表示,“万得从未和公司有过相关的沟通。”
败诉意味着白干2-3年
对于如何应对可能的赔偿,同花顺方面并没有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只表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属新兴行业,尚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市场只有充分竞争,才有不断的创新,使客户享受科技进步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据记者了解,2011年同花顺的净利润为6173.16万元,而今年前三季度,同花顺的净利润仅为1639.39万元,考虑到企业2012年第三季度亏损272万元,如果近1亿元的赔偿成立,那么赔偿额相当于同花顺过去两年半的净利润。如果同花顺受此案影响,未来一年业绩依然低于2000万元,那公司未来5年的利润将付之东流。
不过宏远证券张泽京分析师也向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不会赔那么多,如果真是界面抄袭等的问题的话,同花顺只要做一些修改也可以,主要还是依赖于其后端的数据库,以及对客户端的服务等。
下一主题:王健林: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