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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讲 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素质与水平存在问题
一、企业家责任意识的欠缺问题
企业领导者的人文素质是企业履责意识和履责行为的重要保障。比如,珠三角洲民营企业较多,很多企业老板,随着形势不断变化,通过系统的学习,完成了由老板向企业家的飞跃。
以广东为例,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全民皆商”,使全国人民为之惊愕,认为广东人有“天生的重商意识”。30年间,珠三角率先成为人口最稠密、经济最繁荣的城市群。广东也一跃成为全国第一经济强省。宁愿开个小商铺也不愿意打工是广东人最习惯的就业方式。面对广东的崛起,有人评价说:与长三角相比,海派文化有“商”、“学”两级,上海人是“经济人、文化人”,而珠三角的岭南商业文化却只有“商”这一级,广东人往往是赤裸裸的商人,有着商人的一切特征,但却少了些文气,其形象很肤浅。在珠三角这块土地上的重商文化,是在岭南这一地域文化中无处不在的精神特质,广东人敢于冲破一个个传统禁区,“用好政策,用足政策”背后的一个重要动力就是重商精神。这种渗透于粤人生活方式等各个领域的精神,构成浓重的文化氛围,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人们注重务实、实利和世俗生活,讲求感官享受而淡化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重商文化不仅渗透到市民生活中,还深刻影响着整个社会结构。重商性和平民性是岭南文化中起主导作用的两个内涵,而重商又是基础,他们共同造就了岭南物质文化的多元性、实用性心态。共同造就了观念文化中的开放性、冒险性、求变的动态心理和兼容的情怀。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的企业行为也表现出相同的反应快,但不稳;敢于闯,但不精;敢于冒险,但不扎实;只看目的,不管过程。因此珠三角地区企业经营者给人是“老板意识”强,但“企业家意识”弱。企业责任意识相对淡漠。
二、企业内部缺少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问题
在美国,有60%的公司设有专门的伦理机构和伦理主管,负责处理各种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发生不正当经营行为所提出的质疑。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对全国1500家企业进行的调查表明,仅有8%的受访企业设有企业社会责任部。8%设有可持续发展部,16%设有环境管理部,37%设有公共关系部。数据表明,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也还没有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当做一个专门的工作来对待。因此,加强企业内部关于社会责任的组织保障显得尤为必要。这一部门的设置可以较好地使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以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诚信竞争等方面起到监督作用。
三、加强工会、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监督制衡力量的影响
劳动者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工时、工资以及劳动保护等权利的实现必须有工人介入。因此发挥工会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目前,较好的企业,工会发挥的管理者与工人之间沟通的作用比较明显。但由于工会存在比较浓厚的政府部门性质,制约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行业协会是工会之外的又一重要的监督体系,由于政府监督成本较高,监督效率低,因此,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是应时之需,基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强制性约束,不能突破行业底线,否则对整个行业或地区带来信誉危机。第二,行业上限,尽到行业的社会义务,以行业协会的影响力号召企业公民,搭建起一个中间桥梁,使企业家在聚财的同时,更多地关注社会,造福社会,以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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