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退市改革 平安夜打响“第一枪”
[发布时间:2012-12-26 10:05:56 点击率:]

 【编前】:一度因阻力巨大而险些停滞的退市制度改革24日迈出实质性步伐。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ST炎黄、*ST创智两家公司终止上市,揭开了新制度下沪深股市退市的大幕。退市制度改革终于平安夜打响“第一枪”!

  ■ 稿件采写 叶才

  

  *ST炎黄、*ST创智

  将进入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ST炎黄2003年至2005年三年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仍出现亏损。根据相关规定,*ST炎黄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

  *ST创智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自2009年以来没有任何营业收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问题。鉴于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

  为充分揭示风险,为投资者在退市前提供必要的交易机会,这位负责人说,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的做法,设立了退市整理期制度。退市公司股票应在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板后,公司股票的简称将后缀“退”字,但交易时间、10%的日涨跌幅限制等均与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现有交易模式相同。

  对于退市企业的去向,这位负责人说,*ST炎黄、*ST创智两家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45个交易日内可进入全国性场外市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这样,持有这两家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转让的渠道。与此同时,如果*ST炎黄、*ST创智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消除了终止上市情形并且达到了重新上市的条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场外交易市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或者18个月后还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这位负责人表示,重新上市制度作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疏通了退市渠道、形成了公司“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也为退市公司及其投资者提供了出路,创造了机会,从而使退市行为逐步市场化、正常化、常态化。

  

  *ST方向、*ST丹化重获新生

  受益大股东业绩承诺

  

  18家暂停上市公司命运开始陆续揭晓。24日,*ST方向、*ST丹化率先通过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摆脱退市命运重获新生。

  从其暂停上市后的净利润情况来看,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而在2007年5月23日开始被暂停上市的*ST方向,在200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4.43万元。但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ST方向在2007年却仍有3503.99万元亏损。直到2011年,公司在获得逾4亿元净利润后,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才达到5549.69万元。

  有分析认为,暂停上市公司若恢复上市,除了财务指标需要达标外,更重要的应是其持续盈利能力。而从*ST方向2011年之前的财务状况看,其业绩仍主要依赖非经常性损益支撑。

  不过,就在*ST方向恢复上市申请获批前,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浩物机电”)向公司出具了系列承诺。主要是业绩方面,浩物机电承诺,若*ST方向2012年及201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低于3500万元及3700万元,其差额部分由浩物机电补足。

  另一家通过恢复上市申请的*ST丹化则在11月就已经顺利完成了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ST丹化持有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营业务也已变更为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

  实际上,2008年被暂停上市的*ST丹化也是通过财务重组收益及财政补贴收入等非经常性损益,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2008年实现盈利的。其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亏损1.81亿元,且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1年。

  但此次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也同时承诺,若路桥集团2012~2013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数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数,则不足部分由山东高速集团全额补偿。

  

  *ST创智正式进入退市

  投资者欲起诉前控制人

  

  24日晚间,*ST创智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深交所审议通过。这也意味着,*ST创智将正式成为退市新政后的第一批退市公司。

  *ST创智公告也给此前还持侥幸心理的部分投资者浇了一盆冷水,此前,投资者因认为公司并不会就此退市,并会提出新的重组方案,而否决了公司的重组方案。被实际控制人屡屡蚕食的*ST创智终于倒在资本市场上,但是中小投资者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有投资者声称将对此上诉,要求前控制人丁亮赔偿损失。

  12月16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了退市配套制度的业务规则,涵盖风险警示、恢复上市、终止上市、退市整理和重新上市等环节。今年7月上旬,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了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对退市配套制度已有明确规定。本次发布的6项规则是对前述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并对新退市制度推出前的已暂停上市公司作出安排。

  根据新的退市细则,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的决定。若截至年底前有关公司仍不能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和要求,将被终止上市。

  资料显示,今年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共有18家,包括*ST创智、*ST关铝、*ST中钨、*ST宏盛、*ST炎黄等。事实上,自*ST创智今年11月6日宣布终止与大股东的重大资产重组,退市成定局。

  2012年1月16日,*ST创智推出的重整方案在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遭到中小股东否决。此后,*ST创智大股东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地集团”)重组方案再次修改并于今年9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投票。但是,修改后的重组方案同样以微弱差距未能获股东大会通过。

  当时*ST创智董秘陈龙即宣告:“我们的团队已经尽力了,对于现在这种结果,公司也没有新的计划。”随后,有部分股东曾发起自救,筹集10%以上*ST创智少数权益股份,就原有方案再行表决。然而,这次由10%以上中小股东发起的自救行为,在临上股东大会表决之前即“胎死腹中”。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二次表决取消是因为大地集团注入的资产获利能力违背现行规定,被股东赴证监会和深交所揭发而终止。

  “非理性导致了最终的结局,实际上是个双输的结果。”一位接近*ST创智重组工作的匿名人士告诉记者。富国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宏波则认为,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法则,建立并严格执行明晰的退市制度对于杜绝垃圾股炒作,树立理性投资观念不无裨益。

  *ST创智成为退市新政后的第一批退市公司,对于整个A股市场治理,能起到“分水岭”作用。与此同时,也给中小投资者提了个醒,利益博弈应有限度。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诉求,而随大流的“博傻”行为,最终只能是自己“埋单”。

  不过对于这样的结局,中小投资者并不满意,一位*ST创智股东对记者称,在公司退市后,他们第一步要求起诉公司前董事长丁亮。

  该股东称,在1998年,丁亮名下的创智信息科技邮箱公司借壳上市,从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丁亮累计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达5.71亿,为他个人的创智集团及关联公司违规担保8.86亿,侵吞总额达14.57亿,直接导致公司在2007年5月被停止交易,但是在2009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仅仅给予丁亮警告处分并处3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