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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日前国务院批准对光大重组改革方案进行完善,完善后的方案理顺并强化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北京总部)与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总部),以及光大集团总公司(北京总部)与光大银行等子公司的股权关系。
重组终到收获期
这一调整不仅为持续十年的中国光大集团重组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解决了持续三十年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北京总部)与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总部)没有股权关系,法律上各自独立“两地分居”的现状,使得企业股权关系完全理顺,一个股权结构清晰的“光大系”完整展现。同时,这也是中国本轮十年金融改革的完满句号。记者获悉,这一消息逐渐传出后,整个“光大系”员工乃至外界知情者无不欢欣鼓舞。
据悉,此次调整的光大改革重组方案核心在于几个方面:其一是光大集团从以前单一股东的国有独资企业改制成为由财政部、汇金公司等股东投资的股份制公司。财政部以光大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的股权和财政部借款本息作为出资,汇金公司以部分光大银行股权、光大实业股权等作为出资。其二是汇金公司将部分光大银行股权注入光大集团,实现光大集团对光大银行并表;其三是财政部将光大香港总部注入光大集团,由光大集团直接在香港登记注册,实现光大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的合并;其四是人民银行再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由汇金公司承接后转为对光大集团的股权并承担偿还责任,免除再贷款罚息。这些调整在理顺了财政部、汇金公司、光大集团、光大银行股权关系及光大集团与人民银行和其他众多商业银行债权关系的同时,也解决了三十年来光大北京香港两个总部无法并表的问题。
2007年8月,国家批准了持续四年多的中国光大集团财务重组方案,并首先从光大银行注资开始,在经历了新老股东对注资价格和董事会席位等问题的争议后,当年11月30日汇金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注资2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这是“光大系”走向新生迈出的决定性一步。但是光大银行注资后的新问题是光大集团对光大银行不能并表。在光大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汇金公司占其总股本的70.88%。中国光大集团居于第二大股东位置,且与第一大股东所占股份相差甚远。
2010年光大银行“闪电”上市后,在其流通股中,汇金占有光大银行48.37%股份,光大集团以持股5.18%位居第二。有资料显示,在光大集团总资产中,光大银行占有96%以上。
或为中国金改探路
对此,有媒体称,虽然光大银行获得新生,但光大银行的易主使得光大集团的金控梦系黄粱。也有人指出,在所有金融改革中光大的改革最复杂,甚至几乎被所有人认为“不可能”。其二是三十年来光大北京香港两个总部,导致管理混乱,效能无法充分发挥。
2007年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曾根据当时的情况,提出了“三个不变”和“三个有利”的原则,核心是搞好金融企业,稳住香港企业和实业企业,对自己“中药调理”“内外伤兼治”,对外不断捕捉机会说服解释。此次光大重组方案调整被批准,一方面扫清了此前重组中的“遗留问题”,为光大重组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另一方面也使之成为了几大银行上市以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收官之作。
分析人士表示,光大集团改革重组方案调整能够被批准,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光大的各项指标全面好转,历史债务、陈年旧案基本结清,特别是光大银行重组后其各种经营指标的改善和业绩的增长让人们看到了“光大系”的发展前景,因此获得了相关各方的认可,堪称光大改革重组的又一次“闪电”收尾;另一方面,在中国的金融机构正在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度的背景下,拉直中投公司-光大集团-光大银行的股权关系,通过理顺股权关系实现光大北京、香港两个总部的并表,更有利于未来通过“光大系”之间的互动实现综合化经营,让光大金融控股“有名有实”,为中国金融改革探路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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