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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媒体报道,股民维权案件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先后启动三次庭审,2010年9月首度开庭的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于2011年7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当天结束庭审,由于案情本身依旧拉锯难解,且国内尚未有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方面的成功案例可循,该案难度倍增。
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可谓几经波折,2011年9月股民李岩起诉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一案在北京二中院正式开庭。开庭仅半小时后,李岩等原告一方就提出增加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并追加诉讼标的,而被告方代理律师提出异议。之后,法官宣布休庭。但李岩随即撤诉。
时隔不久李岩等4名股民再次起诉黄光裕,去年5月北京高院驳回黄光裕方管辖权异议上诉申请,裁定北京第二中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7月在北京二中院再次开庭。
在7月份开庭之前,原告4名股民中有2位临时撤诉。庭审中,双方完成质证、选择适用法律环节。黄光裕方面共向法院提供了32份证据,与原告有31份相同,交易明细方面存在差异。虽然案情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但诉讼股民在不断扩军之中,从1人扩展到几十人,索赔金额单笔最高达400多万元,合计增至700万元左右。
日前,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作出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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