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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时30分许,珲乌高速上江密峰服务区北区入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承载34人的客车发生侧翻,14人不同程度受伤。救援过程中,因过路费问题,急救车辆在收费站耽误了半个多小时。(1月13日《新文化报》)
珲乌高速发生车祸,14人不同程度受伤,120急救车急速出车营救。可是,因为路费问题,竟然在收费站耽误半个多小时。万幸的是,这14名伤员的病情不严重,否则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谁也不敢预测。
关于120急救车辆上高速是否应当收费?这个问题争论了很多年,也纠结了很多年。至于是否收费,各地的情况不一,但很多高速是对120收费,因为国家和地方的高速公路管理规定中,没有让120免费通行这一项。可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一点是,对实施抢救任务的120车辆收费,于情理上是说不通的。众所周知,急救车是公益性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它们是专门抢救危重病人的生命线。畅通120,是对生命的尊重。
尽管收费站也对紧急情况下的120“特事特办”,准许免费通行,但是,那需要请示领导,什么情况下的120车辆算是“特事”?收费员不好把握;再者,联系领导也需要时间,万一联系不上呢?时间就是生命,救急车辆等不起啊。当然,收费站没有完全放开对120车辆,也是有原因的,他们是怕救护车是执行非急救任务,或者是120被私用,这样就会导致高速收费的流失。但是,这样的担忧,应该不和完全放开急救任务下的120对立。
窃以为,只要高速部门和急救中心协调好,出台前面放开120车辆的机制,给挣扎在危险线的生命开通绿色通道,变事前盘查为事后追查,再对蒙骗过关者以严惩,还是应当有制度空间的。事实上,一些地方也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畅通了120急救车辆的。当然,这也需要顶层的设计和推动,也就是说,需要国家运输部门和医疗部门通力合作,从国家层面出台措施,推动全国的高速完全放开包括120在内的其他社会急救车辆。
我们希望政府尽快解开这个让人纠结的疙瘩,别等出来特大事故,再被动地讨论放开120的可行性,用血的教训来弥补制度的缺憾,将会是不幸中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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