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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有奖举报6种食品安全犯罪 最高奖励30万
[发布时间:2013-02-01 09:21:14 点击率:]

 新华网1月31日讯 《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后,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1900余条,据此破获案件180余起,向群众发放奖金40余万元。有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下一步将重点打击6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

  据介绍,这6种犯罪行为包括:在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的;其他涉嫌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犯罪的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将分4个等级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但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批准,可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