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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监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02-19 09:10:47 点击率:]

近年来,重庆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尽管重庆市国有企业“走出去”已经取得初步成绩,但还存资产监管体系不全、管理手段不够规范、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国际化经营人才短缺等问题。笔者对加强境外企业监管思考如下:

  一、加强投资风险防范

  企业在投资前应通过实地考察、专家咨询、投资咨询公司评估等方式,对投资所在国的经济发展、政局稳定、优惠政策等进行综合评估,开展尽职调查。实行境外企业本地化战略,多雇用当地员工,尽量实现采购本地化。加强对投资所在国的公关策略,注意塑造自己在当地良好的“公众形象”。通过加入保险等方法减少境外投资风险,当损失发生时可以申请国际赔偿,为企业的境外投资提供国际保证。对资源开发等敏感领域的投资,根据所在国情况可以债务形式出资,通过产品分成获得收益,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权所带来的国有化风险;在加强经营风险的防范上,要完善境外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结构,健全竞争、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规范账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委托中介机构或内审部门开展境外企业审计,防止将国有资产和外汇资金用于境外投机性炒作。在境外企业的董事会中引入当地债权银行的代表和独立董事,以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监督。设立专门机构,对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内部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加强管理的同时注重保持境外企业经营的灵活性,防止权限过大,又要避免管得过死;在构建风险预警系统上,要开展风险监测,及时掌握风险走向的第一手材料,及时灵敏地反映风险的变化,及时筛选和处理风险信息,强化风险管控,风险警情发生后,根据预先制定好的各种风险处理计划和方案实施有效控制。

  二、健全资产监管体系

  一是改进和加强境外管理。明确政府境外投资主要主管职能部门,改变多头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营造境外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加强信息交流、沟通与共享,在积极促进、大力服务、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减少外贸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境外产权管理有关规定,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动。严格境外产权转让,所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转让持有的境外国有产权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多方比选意向受让方竞价转让。加强代持者的选择和变更审批,境外国有产权代持者应是我国或所在国家(地区)承认的民事主体且信誉良好并具备代持的行为能力。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境外企业的监管制度,如建立境外出资管理制度、离岸公司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大额资金调度管控制度、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审计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完善境外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利润总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经营性现金流量等指标比重,同时将资本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设备利用率、质量、安全和产量等指标纳入考核。推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实现保值增值的,扣减基本薪酬,取消绩效薪酬;对触犯法律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整合资源加强监督。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等监督力量,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贯彻监事会工作指引,在开展年度集中监督检查、半年财务监督检查、全面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时,主动向境外企业延伸,重点围绕境外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职务消费、非主业投资、高风险经营,产权转让等开展监督,同时评价境外企业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完成经营指标和高管履职情况;积极开展境外企业负责人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年度目标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实现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全覆盖。

  三、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境外企业要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加强风险管理,对其运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建立议事规则,明确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做好审查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和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梳理境外投资、资产管理、流程控制风险点,采取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对业务流程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有效分离。采取授权审批控制,在境外企业日常授权基础上,明确特别授权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对重大业务和资产管理事项,实行集体审批或联签。采取会计系统控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采取运营分析控制,定期开展经济运营分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采取绩效考评,开展定期考核和评价,作为员工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沟通强化监督。加强境外企业与母公司的信息沟通,特别要加强财务和资产监管信息沟通。结合资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性质和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向所在企业决策层、监督层和经营层报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者变更企业组织形式,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或者股票等融资活动,收购、股权投资、理财业务以及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对外担保、对外捐赠事项,重要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开立、变更、撤并银行账户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出资人报告。

  四、培养国际化经营人才

  一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企业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当前,缺乏高素质人才是重庆市外贸企业开展跨国投资、提高跨国经营水平的最主要制约因素。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目前重庆市企业派出的境外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有些不懂技术,不懂当地法律,不具备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知识,甚至不懂外语,严重制约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大与高等院校、跨国公司等开展合作,培训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国际眼光,熟悉国际惯例、深谙国际经营的企业家和专业人才。

  二是建立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纪律、明确工资薪酬。建立外派境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定期述职和履职评估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筹境内外薪酬管理制度。不具备属地化管理条件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属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外派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加强对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开展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外派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外派人员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建立人才选拔机制。企业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选拔机制,遵循人才成长的规律,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以扩大民主、提高公开度和透明度、引入竞争机制为价值取向的选拔机制。严格做到入选标准、选拔职位、资历条件、工作程序、推荐结果公开。选拔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人才担当境外企业工作重任,同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激励机制,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走出去”打下良好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