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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不少市民的共识。但为讨来年“红红火火”,商家和部分单位依然固守“开门炮”的观念,环保意识尚不足。对此,有市民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出台政策,限制部分商家和单位燃放“开门炮”。(2月17日《齐鲁晚报》)
随着春节长假结束,机关恢复正常办公,商家开门正常营业,社会生活正在回归正常秩序。而按照传统习俗,一些行业讲究开门大吉,希望通过燃放“开门炮”迎来一个“开门红”,以期待新的一年来财源广进,诸事顺遂。但随着时代进步,社会发展,这一民间传统习俗的弊端正日益显露,其负面影响也招致越来越多人的诟病,正在从一种风俗变为一种“陋俗”。
对于各行各业的商家而言,虽然购买鞭炮烟花的钱是自己的,但同样存在资源浪费、空气污染、环境破坏等诸多社会问题,与当下倡导的环境保护,绿色过节的理念格格不入,属于一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而对于一些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来说,弊端更加明显。政府机关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的,他们没有理由去追求所谓的财源滚滚,假期结束,只要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尽快收心,为前来办事的市民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即可,是无所谓什么“开门红”的。
另一个方面,春节前中央就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而以燃放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的“开门炮”,无疑是一种彻彻底底的浪费。试想一下,当价值几千几万的烟花爆竹,在劈里啪啦的响声和乌烟瘴气中烟消云散,除了污染空气,破坏环境,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负担之外,产生不了任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加彻底的浪费?
进一步说,虽然“开门炮”往往寄托着人们对未来的一种美好期待,但真正的“开门红”绝对不是靠“开门炮”换来的。如果企业能够把购买烟花爆竹的钱拿来改善底层员工的福利待遇,或者是拿来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不但丝毫不会影响企业的商业经营行为,而且还有利于提高员工士气,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企业社会形象,那才是真正的“开门红”。
拒绝“开门炮”同样可以“开门红”,对于社会上自讨腰包的各路商家,应该加强教育引导,以期移风易俗,改变这种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社会陋习;而对于个别公款买单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则应该出台专门的管理规定,给予明确禁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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