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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更愿接受视频广告而非电视广告
[发布时间:2013-04-19 09:11:38 点击率:]

  阳狮锐奇(VivaKi)和布雷恩英咨询启用神经学研究进行跨媒体广告效果评估,结果显示消费者对视频广告的情绪比较积极,而对电视广告的情绪反应较为负面,视频广告的效果至少是电视广告的1.713倍。

  根据阳狮锐奇最新发布的在线广告效果评估研究,网络视频广告的投放效果要优于传统电视广告的投放效果;消费者对电视广告的情绪反应较为负面,这与电视平台上冗长的广告时间段(有时长达5分钟)有很大关系。

  研究对比了17支广告(11支时长15秒的广告和6支时长30秒的广告)的播放效果,参与的广告主包括欧莱雅、可口可乐、利洁时、通用磨坊、蒙牛、玛氏、箭牌、美赞臣、上海家化等,参与的视频网站包括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视频、乐视网、PPS和PPTV。

  研究选取北京和武汉120名18-45岁收看网络视频与电视的收视人群,采用眼动追踪数据揭示消费者在不同媒体平台上对广告的关注度,并采用脑电波数据揭示消费者在观看广告过程中的情绪变化。神经学领域咨询公司布雷恩英咨询表示,这些评估标准与品牌联想和购买意愿密切相关。

  研究发现,消费者对网络视频中插播15-30秒长的前贴片广告有一定的接受程度,情绪反应总体来看比较积极,视觉情绪分数(VES)较高:1条网络视频广告的效果 = 1.713条电视广告的效果。

  研究还发现,消费者对电视广告的情绪反应较为负面,即消费者会对电视广告产生反感。

  “这种反感情绪与电视平台上冗长的广告时间段有很大关系,”阳狮锐奇神经中枢主任Caroline Ji说。此外,还有季节性因素。她补充说:“以武汉为例,消费者在冬天寒冷季节对冗长广告的耐受性较低,会对电视广告产生反感。”

  Ji还表示,网络视频终归屏幕较小且消费者还会受到视频网页其他内容的干扰,这使网络视频广告在关注度和吸引力方面逊于电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