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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改革中的若干问题思考
[发布时间:2013-04-21 16:56:45 点击率:]

  十八大之后,我们加快财税体制的改革。最近我们的一个项目就是研究进入危机以后,跟踪其他国家金融危机采取的税收政策,然后又研究了中长期中国税制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有几点想法我想提出来。

  一是中国的税制体系。中国的税制体系经过30多年的建立健全,有目共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在向科学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在进步。但问题是,经过30多年,我们的税制框架还没有完成,如果“十二五”借着“营改增”这股东风,能把税制框架建立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这就比较好。当前税制改革政策发展,发达国家框架已经建立起来,近五年来只是政治的调整,刺激供给,刺激调整。我们国家仅仅是一个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大家公认比较完善,刚刚通过这个法。如果“十二五”把“营改增”上升到全国人大法律的话,我们就两条腿走路了。如果“十三五”计划时期,财产行为税立法的话,才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稳定结构。收入分配体系这种分配制度都不是健全的,通过法律的形成巩固下来,这个才能稳定下来,然后我们再做一些政策的调整。改革促进立法,立法推动改革,这个税收法律体系的建立,需要多多研究。

  第二,理论问题。对什么征税这个问题目前理论上好像清楚,又好像不清楚。我们对资本征税、对财产征税,对存量财产征税还是对流量资本征税?我们国家曾经是产品税为主,对经济领域征税为主,现在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为什么不能征公共税收?公共财政在享受阳光的同时,是否能对阳光付出点贡献?大家想得到公共服务比较难。关于征税对象的问题,我们所了解的美国是资本优先的,所以资本是需要征税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英国是劳动优先,对劳动少征税,劳动是提供社会价值的,我们现在对个人所得税只是纠缠在工资薪金的多征少征上,没有提出对劳动征税、财产征税的问题。

  第三,对个人征税的问题。特别提到了现在改革的阻力非常大,生产领域的改革不触犯群众个人利益的这种改革,都已经基本完成。剩下的无论房产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只要改革,就是所有利益的重新调整,那么这种调整是和平时期的温和调整,激烈的话就变成革命了,革命也是一种利益的调整。我们现在改革面临的就是这种利益的重新调整,面临着社会阻力非常大,就是我们现在民主意识增强了,纳入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了,不像1994年的税制改革,那是政府设计,社会宣传,群众就接受了。现在我们要进行改革,政府设计,没有群众的同意,是很难做的。尤其对个人征税的话,我们肯定要对收入多的人多征税,收入少的人少征税,怎么调整这个东西,就需要我们有一个公共税收,对社会征税,包括社会团体、社会公共机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