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于6月28日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一基本规范将于明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这是我国继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之后,在会计审计领域推出的又一与国际接轨的重大改革。观察人士认为,这一被视为稳定资本市场发展“基石”的举措,将为中国企业防范风险构筑一道“防火墙”,有助于提升中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市场形象,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副团长溥马克日前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评价说,基本规范的制定发布,是“中国政府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方向上,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走出的正确一步。”他强调,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公司治理一直是欧盟强化金融市场、改进上市公司机制并促进投资的核心议题。
美国科索委员会主席拉瑞·瑞腾博格在书面致辞中称赞说,中国新发布的基本规范与包括科索报告在内的世界领先的内部控制框架在所有主要方面保持了一致。科索委员会1992年9月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是目前国际上企业内控建设的主要依据,它划分的内部控制五大要素对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监管的影响很大。
在全球化背景下,越来越多国家意识到,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将有助于防止和管理风险、提高运营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提高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能力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也是目前国际上对各国企业内控建设产生积极影响的重要法案。
尽管我国一些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已经开始按照国际准则进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国内一直没有统一的内控规范。
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戴厚良说,近年来,在境内外上市的中国企业陆续建立并实施各具特色的内控制度,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基本规范,存在内控监管要求政出多门、企业无所适从的状况。
在国内资本市场中,由于没有统一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加上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意识淡薄,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甚至舞弊的案件,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此外,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不规范而使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7月15日发起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问题。此次基本规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介绍说,新发布的基本规范为中国企业首次构建了一个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框架,有效解决政出多门、要求不一、企业无所适从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内部控制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有利于优化企业管理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有利于保障经济安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审计署副署长董大胜也表示,基本规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的标准体系、企业用以规范发展、规避风险的指南初步建立起来。
世界银行高级专家美琳达·罗丝对基本规范要求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年度自我评价制度表示赞赏,认为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经济和财务行为的透明度。
南京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院长杨雄胜认为,我国发布的企业内控基本规范既有类似萨班斯法案的强制力,又有与科索报告一样的对内控实务的示范作用,既对中国企业建立内控制度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又为千差万别的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供了基本框架,既吸收了内控的国际先进理念,又充分体现了中国内部控制的现实环境要求。
“这一规范的出台,是中国企业按国际化标准严格自律的宣言书,更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逐步接受并自觉遵循市场经济游戏规则,不断完善企业制度、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他说。
上一主题:十上椒子山 羌寨传佳话
下一主题:贵州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