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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抽查18类产品 服装质量待提高
[发布时间:2008-07-04 00:00:00 点击率:]

 广州市质监局重点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禽流感防护用品、农资产品等18类产品(不包括食品、化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其中对儿童服装、玩具等节日热销产品进行了重点抽查。从此次抽查情况看,广州市企业生产的儿童玩具总体质量状况较好,服装质量有待提高。

  儿童玩具实物质量合格率95.5%,玩具标识标注和使用说明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不容忽视。由于儿童玩具的特殊性,国家对其标识和使用说明有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合格的玩具都存在标注字体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如标注字体比标准要求小、“警告”字样太小、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和所用面料及填充料成分等。标识及说明的字体太小,使消费者不易阅读,若使用时未加注意,可能会造成儿童错误使用或在使用过程中大人疏忽照顾。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是玩具可追溯的依据,不标注生产者信息则无法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找到责任者。

  儿童服装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2.4%,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禁用偶氮染料、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纤维成份含量等。禁用偶氮染料染色的童装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会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经过一系列活化作用会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对身体的危害十分严重。染色牢度差的服装遇到水、汗渍或唾液时,颜料容易脱落褪色,颜料中的染料分子和金属离子可能会被皮肤吸收,危害儿童健康。甲醛可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还会对眼睛产生刺激,甚至可能诱发癌症,对人体十分有害。此次儿童服装抽查中的纤维含量问题主要是产品实际含棉量远远小于标称值,严重标实不符,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存在个别企业利用标识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可能性。

  衬衫等服装产品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6.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pH值、纤维成分含量和产品标识等。其中还有二批次服装存在重要安全指标禁用偶氮染料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占抽查总数的3.2%。

  针对儿童服装产品的质量问题,广州市质监局一是开展专项质量整治,对全市的所有儿童服装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摸底,建立质量档案,并向质监部门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和指导其依法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大对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频次和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二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涉嫌利用标识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不合格产品企业,将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三是加大儿童服装产品标准及标识的宣贯力度,增强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

  此外,化肥、工业消毒剂、节日彩灯、轮滑鞋、一次性使用口罩、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汽油、柴油等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修正液和铅笔等文具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1.4%,其中标称广州市白云区粤兴文具制品厂生产的博纳施牌修正液经检测有机溶剂苯含量为国家强制性标准限量的8.51倍;4批次电动助力车和汽油机助力车主要为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安全性能指标不合格,将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3批次制动液主要为蒸发性能指标不合格。

  据悉,对于所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广州市质监局已责令其生产企业查找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重新生产的产品必须经复查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采取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整顿等措施,同时建议有关发证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并提请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愈期不改正或复查检验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将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