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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加大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力度
[发布时间:2014-04-01 09:37:53 点击率:]

  

  

  本 报讯 (记者 杨会民)3月28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提出,从今年4月1日起,举报的环境污染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进 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3000元。与之前该省施行的《河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相比,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提高,奖励面扩大。

  《奖励办法》提出,将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项的举证、协查程度、被举报者对环境危害程度,或者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数额。

  新 公布的《奖励办法》还扩大了奖励面,特别是增加了针对大气污染行为举报的奖励。“比如,《奖励办法》中,可以获得500元奖金的情况,就增加了举报秸秆露 天焚烧污染环境的行为。可以获得2000元奖金的情况中,举报的污染环境行为由5种增加到了11种。”上述负责人介绍。

  《奖励办法》提出,同一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人举报企业有多项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不累计奖励。如果举报的环境污染案件被查处后,再次超标排污的,可以继续举报,再次获得奖励。

  《奖励办法》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污染举报专项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规模使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虚假冒领、截留、转移和挪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拨款,将资金如数扣回,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