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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新疆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标都将用于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值得关注的是,之前这一指标只是针对中央驻疆企业,其余在疆企业的要求是新招新疆籍员工不得少于50%。
此消息来源于5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就业惠民改革主题座谈会。
当 日会议重点围绕就业惠民改革中的三项改革主题任务谈工作推进情况,即制定在疆企业、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标需用于吸纳当地劳动 力就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实施百万人就业计划。在南疆支持一批“短平快”项目,培育起一批民营企 业,拓展就业平台;研究建立经济发展和就业联动机制,健全和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逐步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 计制度,推进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
在实行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和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推进情况方面,新疆人社厅启动了 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普查系统,在全区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调查摸底数据采集、录入等工作;2014年,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将达3.73 亿元,比去年增加近1亿元;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范围,今年将在去年14个地州市全覆盖的基础上,把监测企业从465家扩大到512家,增加10%,就业岗位 监测人数将达27.7万人。
新疆人社厅副厅长侯立贤介绍说,目前人社厅已拟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就业的通知》,从企业按规定比例吸纳当地劳动者、规范企业招人用人制度、做好就业对接服务、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已报新疆人民政府审定。
新 疆经信委副主任苏国平介绍说,在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和南疆区域“短平快”项目建设情况方面,南疆区域第一批将共支持292个项目,可带 动就业4.5万人。目前,除纺织服装以外的184个项目,第一期资金已经下达,纺织服装类项目资金计划也已上报政府审批,即将下达。
新疆国资委副主任丁志干表示,预计3年内,驻疆央企可新增少数民族员工3万人左右。3年之内,驻疆央企吸纳本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比例将达到25%以上。凡在10%甚至5%以下的,要争取在1至2年内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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