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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重启IPO为注册制改革做准备
[发布时间:2014-07-03 10:19:31 点击率:]

  证监会7月1日公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2013 年)》。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年报致辞中表示,重启新股发行是市场广为关注的一件大事。2013年6月,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但恰逢资金市场“钱荒”袭来,资本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上证综指一度跌至1800多点,重启工作不得不推延。随后,股市企稳回 升,市场总体向好。11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在暂停13个月后,重新启动了新股发行上市工作,恢复了资本市场基础 功能,保持了市场平稳运行,并为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做了准备和铺垫。

  肖钢说,以2013 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为标志,我国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12月,国务院又专门发布《关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三板”定位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股份公开转让、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 等服务。

  同时,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普通股之外,首次在我国引入优先股这个新的股权类别,这一举措有利于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为发行人提供灵活的直接融资工具,进一步丰富证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产品。

  肖 钢说,2013年,我们坚持以开放促改革,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至1500亿美元,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RQFII)总额度至4000亿元人民币,并将RQ-FII试点扩大至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伦敦等地。积极推进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许可制度 改革,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为上市国际化原油期货开启了序幕。

  按照国务 院关于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2013年,我们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大力气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形成了2013年至2015年行政 审批事项精简方案,并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同时,不断加强自身透明度建设,设立新闻办公室和专职发言人,形成每周定期新闻发布会制度,开通了官 方微博和微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