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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进口权放开在即
[发布时间:2014-08-11 10:18:29 点击率:]

  山东晨曦集团、山东万达集团、山东天弘化学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企业将有望成为获得原油进口权的试点单位。相关的试点申报材料正在整理,随后将上报国务院高层。

  

  原油进口权垄断有望打破

  

  一直被国有石油公司控制的原油进口权再度成为破除垄断的聚焦点。

  记者获悉,山东晨曦集团、山东万达集团、山东天弘化学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企业将有望成为获得原油进口权的试点单位。这五家公司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石油公司。

  近日,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奎、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职会长赵友山带队前往上述五家公司调研。7月31日,赵友山对记者透露,目前,相关的试点申报材料正在整理,随后将上报国务院高层。

  “这几家民企纳入国家进口原油、汽柴油的试点单位,对国企不会产生什么冲击和影响。”赵友山说。

  针对地炼放开进口权

  早在去年,有关国家将放开国内原油进口权的消息就已在业内盛传,但这一政策松动的迹象却始终未见落地细节。

  今 年2月,上市公司广汇能源曾发布公告,称2014年公司计划投资10亿资金用于在新疆、甘肃、青海、四川、宁夏等十余个省自治区收购、合作或投资建设加注 站,并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根据已经取得的境外油气资源及勘探开发能力,正在申请原油非国有贸易经营权及相关配额,相关审批手续仍在办理 过程中。

  即便广汇能源先人一步,试图拿下国内原油进口权第一张“破垄断”资质,但多名行业内权威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自去年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讨论油气改革方案开始,原油进口权放开的主要指向是针对地方炼厂。

  记者获得的国务院相关部门前往山东地炼的调研资料显示,由于加工原料不足,地炼的普遍开工率不足20%,设备闲置达70%左右。这一“吃不饱”的境况不仅只存在于山东地区的地炼企业,包括广东等地的地炼公司也同病相怜。

  “由于民企拿不到原油,只能用燃料油代替做化工原料。而燃料油就是原油加工后的废料,每吨进口燃料油加830元/吨消费税,这是对民企的不公平待遇。而且大量的进口燃料油污染性强,应该放开民企大量进口原油。”赵友山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的原油进口分为国营和非国营贸易两种,国营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珠海振戎5家控制,进口数量无上限限制。非国营共有23家企业,但“中字头”公司占据半数以上,商务部每年也对这批拥有进口资质牌照的企业分配进口数量。

  一 名地炼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商务部每年会根据相应指标给予非国营企业一部分进口配额,但其中大部分企业都有国有石油公司背景,有些甚至是“两桶油”的关联 公司,民营企业真正能获得的进口配额极其有限。而由于要满足国家石油公司的排产计划,获得进口原油的民营企业也不能自由进行市场买卖,最终不得不将配额或 进口原油卖给“两桶油”。

  “一些民营企业拿到油了找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会说他们首先得加工自己的油,一排排到明年,民营企业不能等只能再卖给他们。”上述地炼人士说。

  但此前盛行的“潜规则”有望在今年被打破。多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即便原油进口权不会大面积放开,但根据此前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进口资质标准,国内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进口资质在今年下半年将有所突破,目前,相关的政策细节都还在讨论”。

  “下 一步应该会出台相关政策,38号文中的一些旧政策就自然作废,未来配额最终会取消,原油进口将不再由几家企业垄断。”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 成说,“可能会增加非国营贸易企业数量,拿到配额后,不再要求交由两桶油的炼厂,可能有更多炼油厂选择,包括有资质的地炼。”

  5家试点获资质概率大

  来自市场的消息称,目前国内有一家大型民营石油企业即将获得原油进口牌照,原油进口权下发的时间将在近两周落实,并由国家发改委下发许可证,商务部核定配额,首批率先发放给拥有海外原油资源并获得对方国原油出口许可证的民企。

  值 得注意的是,广汇能源此前就一直试图将哈萨克斯坦项目生产出的原油运回国内加工并销售,但受制于“排产”制度造成的定价权丧失,该计划始终未能落实。消息 人士向记者透露,国有石油公司主导的“排产”计划经济制度早已成为众矢之的,为打破这一行业症结,接下来相关政策也将有望松动,民企进口的海外原油除满足 自用外,也可以自由买卖给其他炼化企业。

  “综合之前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进口资质标准,广汇能源获得资质的把握是很大的,除了广汇能源,其他之前申报的一批企业至今都杳无音信。”这位消息人士说。

  而除了广汇能源外,此次国务院相关部门调研的5家试点企业也有望最终获得进口资质。

  记 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山东晨曦集团目前一次炼油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为1000万吨/年;万达集团及天弘化学公司炼化能力为2000万吨 /年;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总炼化能力为2000万吨/年;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年销售汽柴油为100万吨/年,并拥有20万吨的油库,30座加油站。

  “目前,这几家公司是国内民营企业里面实力相对最强的,加起来总资产有800多亿,也都符合国家制定的原油进口的条件,接下来会先从试点开始,不断推进。”赵友山说。

  

  石油管制垄断干掉市场

  

  中国能源消费已经全面提升,在世界能源市场的位置愈益重要,但缺乏价格话语权一直为人诟病。

  2013 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升高达到57.39%。一直有声音认为,在全球能源格局由供应向消费、高碳向低碳转变的过程中,中国的消费能力有可能转变为定价话 语权,以更加低廉的成本获得进口油气。记者采访发现,这一愿景非常好,但是目前中国在定价话语权方面的缺失,主要原因还是在国内。

  国内油气行业垄断形势严峻,参与主体有限,且上下游一体,缺乏真正的市场,没有完善的价格发现和形成基础。政府对能源领域的管制,妨碍了市场建立,以及定价的话语权。

  垄断“干掉”市场

  当然,一般总是认为纽约、东京、伦敦的商品交易所形成了石油价格,而交易所的参与者是金融巨头。但从长期来看,应该分析为什么这些交易所能获得成功,价格何以能为各国所接受。

  即使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所,天然气消费量也世界领先,日本的进口天然气依然是全世界最贵。这说明市场在起着作用。

  中 国的情况是,市场不健全,垄断愈益深入。据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回忆,1998年进行的石油体制改革,形成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公司, 以及后来成立中海油,当时就讨论过去年舆论关注的管道拆分等问题。但至今,油气市场上还是巨头把持,即使有心推动改革,面对十多年没有丝毫铺垫的局面,也 无能为力。

  三大油就等于石油体制,形成一个垄断的市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只能通过与三大油合作,进入油气生产销售的某个环节,但是对整个行业没有影响。

  国内的传统油气资源都被登记在三大油名下,非常规的页岩气其中76%也被登记,与传统油气资源重叠。

  记者查阅的资料显示,1993年我国开始进口石油时,国内的石油产量1.3亿吨,至今过去的20年,石油产量仅从1.3亿吨增加到2亿多吨,增加的幅度不过8000万吨。

  陈卫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建交易所,推出石油期货,这个问题也绕不过,谁愿意来交易?三大油自身没有交易的需要。国外的主权基金、投资机构和石油公司,可以直接与三大油交易,没有必要通过期货市场,它们也会到成熟市场去交易。

  这反映了国内油气行业的现状,民资实际上无法进入上游获得油气资源,油气上下游机制都围绕三大油。地方民营炼厂受制于既有体制,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资源。

  “没有竞争,就没有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就不会有吸引人的市场。”陈卫东认为,要改变的是油气工业垄断的格局,而不是从其他方面去修补。

  真正的市场还意味着,健全的价格形成机制。“你认为谁有价格话语权?”陈卫东反问记者,“布伦特、WTI是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的价格。”

  管制筑起藩篱

  国内的能源价格机制不够完善,这影响了市场的价格发现能力。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过高的行政门槛,将大多数市场参与者挡在门外。石油进口权和进口配额这两个看得见的领域,均存在过高的壁垒。

  2013年,业内对油气改革期望颇多,都预期石油进口权将逐渐放开。原油进口分开,意味着油源增多,供应多元化。“国际市场的油气资源充足,放开可以用市场方式平衡供需。”陈卫东说。

  但最终只是增加了少数炼厂的进口配额,进口权没有丝毫放松,整个行业都如此。油气管制由来已久,1999年5月、200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两度发文,赋予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垄断经营权,导致民营油企的市场份额急剧萎缩。

  2002年,成品油和原油进口的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划定,并规定逐年增长。但原国家经贸委2002年4月发布公告称,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厂加工。

  国内的炼厂主要被中石油和中石化控制,民营“地炼”分布在广东、山东等地,份额有限。这个规定延续至今,即使在海外有油源,也需要炼厂排产计划,才能进来。更多的时候,排产计划意味着定价权。

  2006年12月,商务部发布原油、成品油两个管理办法,准入门槛提高,进口权没有放松,排产要求也依然如故。

  去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审批权,进口权和配额限制也不在其中。陈卫东对记者说,市场要培育,要减少各种管制,放开进口权有利于培育市场主体,一般而言国际上资源国都是国家石油公司控制资源,消费国石油公司多,有利于供给和市场竞争。

  进口放开后,国际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会反映到国内市场,价格将反映全球市场供需,而不是一个垄断价格。国内在油气管网监管,非常规油气领域也在探索市场机制,“这当然是好现象,但是还应有更多破除垄断的措施,推动油气改革。”陈卫东说。

  鼓励民资进入能源领域也是政府的方向,希望未来真正能推动能源领域的竞争,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唯有如此,“中国价格”才有可能。

  

  回顾:民营油企

  吁打破原油进口垄断

  

  一周后,全国上万家民营石油企业将再次迎来一个影响他们的生存状况的新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一份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将扩大。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和汽油的主要原材料被纳入征税范围,并且视同石脑油按照每升1元的税率进行征收。

  这是自2008年年初国家开始对燃料油、石脑油等油品征收消费税之后的又一次石油征税。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是可以加工成调和成品油的主要原料,而原油、燃料油、调和油是民营油企维持经营的三大主要“口粮”。

  由于没有原油进口权,燃料油一直都是民营油企的主要原料之一,此次调和油市场被高税规范后,民营油企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有关人士说,针对调和油的新税收政策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保证成品油的品质,但今后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疑会更加艰难。深圳市庆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桂泉说,民营企业想要生存下去就要采取和中石油、中石化合作、联营的方式。

  据悉,在全国民营油企集中地山东,当地企业近期已经联合向有关部门吁请,在一两年内先采取税收抵扣或减免的办法,来延缓新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冲击。

  而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则希望,在多个通道被堵之后,国家有关部门能够选择一些有实力的民营石油企业,试点进口原油和炼化业务。这一呼吁去年曾作为政协提案被提交,但至今未有实质突破。

  规范调和油

  国家税务总局对调和油宣布征税的文件称,“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中,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和汽油的主要原材料被纳入征税范围,并且视同石脑油按照每升1元的税率进行征收。

  打 击偷税漏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扩大石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主要原因。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解释称,在税收过程中,发现一些石油炼化企业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油品采取变 换名称的方式,以化工产品的名义对外销售,以此逃避生产环节的消费税,而且下游的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这些油品,在未负担消费税的情况下还多抵扣了消费税, 造成国家税款双重损失。

  一家民营油企的负责人说,以前只是对石脑油、芳烃这些征税,现在是汽油柴油的所有原料都征税。这些年民营企业是采取偷税的方式,但现在偷税的渠道没有了。

  虽然国家禁止调和油进入成品油流通市场,但业内人士称,这些年调和油在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贸易商那里,其实是一个普遍现象。上述民营油企负责人说,“连中石油、中石化也向一些民营企业购入调和油。调和油已经从不合法到地方政府默认,再到合法。”

  调和汽油是将几种油品和添加剂按照适当比例进行调和,经处理可以达到国Ⅲ标准。如果原油炼制的成品油称为鲜榨果汁,调和汽油则是各种材料调制出来的果汁。调和汽油虽能够达到国家标准,但并没有质量保证,耗油量大、易损坏车辆等问题使调和汽油为用户诟病。

  面对原油进口权的缺失,以及燃料油的高成本和来源不稳定,民营炼化企业发现了调和汽油的利润空间。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有关人士对本报称,全国目前的每吨成品油中大概有10%为调和得来。而金银岛燃料油分析师石琳琳认为,调和油在山东地炼非常普遍,远不止10%的量。

  部 分企业对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反映称,新政策对于直接使用这些原料的用户而言损失很大,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人士说,“我问他们会导致什么样?他们说,关 门歇业”。在这位人士看来,国家为了保证市场的规范化,提高成品油质量,调税是合理的,但同时也应该考虑如何为民营企业安排出路。

  但国 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鑫民看来,税收政策调整无可非议。他说,“上游原油的开采由国企承担,炼油厂炼成品油,高能耗的就淘汰,由市场来决定。财政税 收的范围扩大了,是一种调节方式,油价体制就是这么制定的,你生存不下去那就淘汰掉。但是事实上还有很多民营加油站存在,谁亏本还会干啊?说明他们还是没 亏的。”

  民企油源

  调和油能成为民营油企的三大主要口粮之一,缘于其比原油来源稳定,相对于燃料油则性价比高。

  在原油进口环节,自2002年起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按照配额数量进口原油,中国目前有22家民营企业拥有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但原油的开采只能由中石油、中石化进行。

  据了解,民营企业在进口原油时需要有进口配额和资质,同时需要出具中石油、中石化的“排产”证明,才能得到海关及运输部门的放行。

  金银岛燃料油分析师石琳琳说到,“不过这些企业几乎都与几大中央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么是有参股,要么就是紧密合作的关系,单纯的民营企业几乎是没有的”。

  民营炼化企业无法进口原油,但可以从中石油、中石化购买原油,而“两桶油”对民营企业售卖原油时,都是采取搭售的方法,即民营企业向“两桶油”购买原油时,必须要购买一部分燃料油。

  对原油进口的严格控制促使民营石油炼化企业在燃料油上寻找出路。不过,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随着各大炼厂炼化水平的提高使得优质且稳定的燃料油难寻,外加出油率低、燃料油成本上涨等因素,单纯加工燃料油必然亏损。据金银岛的分析,目前炼一吨燃料油要亏损700多块钱。

  燃料油成本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消费税的上涨。2008年初,国家开始对燃料油、石脑油等油品按全额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中石脑油等按每升0.2元征收,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

  当年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对燃料油每升征收的消费税提高至0.8元。根据当时的计算,每吨燃料油的成本增加800多元钱。

  民营企业进口燃料油,同样要受到非国营进口贸易配额的限制,但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巨头进口燃料油实行的则是备案制,也就是说没有量的限制。高企的成本、两桶油的挤压、缺乏稳定的燃料油来源等原因造成民营企业手中的配额一部分几乎作废。

  据了解,近两年国家对民营企业下发的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没能用完。2011年全国燃料油非国营贸易配额总量1620万吨,全年进口1488万吨;2012年全国燃料油非国营贸易配额总量也是1620万吨,至今年10月份,只进口了1200多万吨。

  不能进口原油,也不能进口燃料油,用于调和油品的原料也被征税,民营企业的通路悉数被堵。金银岛燃料油分析师石琳琳说,新政实施后,民营油企的生存会更加艰难,以后民营企业要想发展,也只能尽量依靠中字头的大企业了。

  另一扇门

  自2005年起,打破石油行业的垄断便反复被政府相关部门提及。2005年和2010年先后发布的两个有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36条”政策,曾一度让数万家民营油企看到希望,但到目前为止,不仅垄断没被打破,其发展的相关通道也相继受到政策挤压。

  不过,一个迹象暗示国家似乎有意在未来继续放开原油的进口渠道。就在税务总局发布液体油品征税的政策之前,中国化工集团获得了进口1000万吨的原油配额,此前虽然是国内四大化工企业之一,但中化却没有直接进口原油的资质。

  石琳琳说:“这说明国家是有意地在开拓国内原油进口的渠道。从这个事情上来说,以后进一步选择一些民营企业试点进口原油,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毕竟国家不能用原油这个槛儿,就把这么多民营企业拍死在沙滩上。”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希望由国家对民营企业进行重新考核,如果企业的工艺、技术、管理等各方面都达到国家标准,那么可以挑选为试点,给他们一个进口原油的机会。在他们看来,“如果能让民营企业去试一下,那些强有力的民营企业就会活下来就会长成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