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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革试点的推出,标志着国企改革的提速。正常逻辑之下,地方 国企改革的步伐也有望加快。事实上,今年以来,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出台了国企改革的方案,改革方案涉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实施国企 分类管理等多个方面。国有企业改革,企业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动力也应该来自企业。然而,进入“深水区”的这轮国有企业改革,到目前,基本上还是政府自上 而下地在推动,这实际上考验着改革的热情。
任何时代,真正的改革者,都是需要巨大勇气的,自身可能的失败,还仅仅是次要原因。古时候的 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重农商、实郡县、奖军功,商鞅本身就心怀置之死地的决绝之意。上个世纪,朱镕基总理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时曾说,“就算前面是 地雷阵,也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真正的改革,不是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而是一种生产关系的调整,必然涉及到众多人的利益,面临着重重阻力,甚至是反 扑,客观环境让他们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是呼唤那些有眼界、有胆识,有激情、有韧劲,有思路、有办法的改革者。
只 有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国企才能基业长青。国企必须改革,这一道理人人深知;但一具体到改革,人人也深知改革有风险,不仅改革的国企有风险,而且改革者个人 也有风险。触动到深层的体制机制之弊,触动到既得利益阶层、部门或人群的“蛋糕”,改革的阻力甚至风险就会更大。比如现在热议的混合所有制,国企负责人就 可能担心,做得积极,担心被怀疑是利益输送,是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做得谨慎,可能又会担心被贴上拒绝改革的标签,所以就等,缺乏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尤其是目前包括国有企业在内,反腐大张旗鼓,国企负责人更有可能偏保守,口头上大力支持改革,而在实际行动上,或仅仅做做“花架子”,或干脆等着政府倒 逼。
真正的改革热情,源自于对理想的高度认同,源自于对伟大事业的坚定信念,源自于强烈的紧迫感,所以党中央反复强调解放思想、统一认 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然而,改革者不是一个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个体,改革的“风险”不可能不影响改革者的决心、勇气和热情。为此,不少地方出台的国 企改革方案,已经纳入了“容错机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推进改革过程中,未能完全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的,一般不做负面评价,并免除相关责 任,有的地方还配套提出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希望以此给国企负责人改革空间,激发他们的热情。
进入深水区的国企该怎么改革?国资 委有明确的表示:“既要顶层设计,也要摸着石头过河”。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有“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容错机制”的建立毫无疑问是必要的,但仅仅 是“一般不做负面评价,并免除相关责任”还不够。真正的改革者,即使失败了,他们真正需要的,除了“不做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更需要吸取经验后再次 施展抱负的舞台,希望以“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证明自己。因此,呵护改革者的热情,除了容错机制,还需要配套的激励机制,不仅要对他们宽容一分,更 要对他们高看一眼、重用一把。具体来说,激励机制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的导向机制。那就是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在明确的导向机制下,要尽力解决国企负责人任期制存在的问题,要真正促使他们由一个官员变成一个企业家,走出决策行为短期化、粉饰经营成绩的痼疾。
二 是科学的激励机制。投身于改革事业的国企负责人,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正向激励,可以考虑划定改革国企增值的幅度区隔断,根据不同的增值幅度,就增值部分 实行累进制的奖励;负向激励,就是没有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增值,就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没有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惩罚性地扣除一定的保证金。
三 是具体的约束机制。一方面,要将“容错机制”由抽象的口号变成具体的法律制度,要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用一系列的、具体的、公开的、可操作的制度明确什么 叫腐败,什么期限内的腐败需要追究,以免除国企负责人因改革而被反腐败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整体推进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明确包括国企负责人在 内什么信息需要申报和公开,如何申报、如何公开,真正让那些打着改革旗号的投机者没有空间,让真正的改革者不受怀疑、不背骂名。
四是刚性的保障机制。要将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合同进行界定, 使激励条件硬起来,让改革者对奖励与惩罚有明确的预期,改革者的“改革”有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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