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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候鸟式”迁徙开三道“药方”
[发布时间:2014-09-22 09:36:58 点击率:]

 9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李克强指出,我国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鼓励东部产业园区在中西部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以“业”兴“城”,做大做强中西部中小城市和县城,提升人口承载能力,促进约1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逐步减少大规模人口“候鸟式”迁徙。(9月17日《新京报》)

  一年一度的春节长假,拥挤的大军像“候鸟”般在城乡之间流动,堪称国内一大壮观景象。特别是每年农民工在年前大量离开,到年后大量回城,这种候鸟式迁徙,已经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拿什么举措有效减少“候鸟式”迁徙?解决这个问题,最终还得靠改革,让“候鸟”们在城市扎根,成为市民。我们看到,新型城镇化核心在写好“人”字,以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为切入点。那么,如何才能促进约1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逐步减少大规模人口“候鸟式”迁徙,笔者为此开出三道“药方”。

  第一道“药方”是在赋权上做文章。当务之急,只有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健全就业制度、全面完善社保制度,才能保障“候鸟”们在城镇工作生活时理应享有的各种基本权益。在改革户籍制度方面,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既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也是避免农业转移人口更多向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集中的重要手段。值得指出的是,在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的同时,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必须着力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等功能,加快提升经济承载能力和社会承载能力。

  第二道“药方”是在改革“红利”上下功夫。眼下,逐步破除户籍制度对社会福利分配的束缚既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获得更多改革“红利”的关键之举。对于健全就业制度来说,既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又需要出台更多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促进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彻底消除招工歧视、招工诈骗、非法招工等行为,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劳动权益。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说,必须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所在城镇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体系等社保覆盖范围,为“候鸟”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多坚实可靠的改革“红利”。

  第二道“药方”是在产业支撑上发力。产业支撑是减少“候鸟式”迁徙的必需“药方”,环视当下,每个地方的主导产业,对几大支柱产业进行升级,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将产业基金进行市场化的管理,帮助地方经济实现持续发展打下牢固基础,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显得很有必要。其次,在区域经济上以产业升级为目的,用产业基金引导该产业的全国及全世界的部分产业链上的一流企业到某一个区域,当这个区域的产业链形成后,就能逐步形成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出该产业全球的一流企业,而该区域的这一产业往往能很大程度地解决民众在当地就业发展的问题。试想,民众都在当地安居乐业了,何来“候鸟式”迁徙?

  一言以蔽之,这三道“药方”能够真正发挥“药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规模人口“候鸟式”迁徙,进而解决大城市病态发展和大量社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