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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轻生频发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现象
[发布时间:2014-09-28 09:26:53 点击率:]

 据相关媒体报道,6年来,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刘燕舞走进湖北、山东、江苏等11个省份的40多个村庄,发现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触目惊心。农村老人频繁自杀,折射出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现状,也同时反映了我国传统养老方式已与现代化社会不相适应。

  虽然国家、政府对此也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没有真正形成落地的监管机制和老年人维权的直通道。1996年8月,劳动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又要求儿女“常回家看看”,但这只是成了一句口号而已,没有相关组织上门调查访问,为老人主动维权;又如2005年,21个中央、国务院有关机构及人民团体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它给予老人年的优待也只是些“鸡毛蒜皮”,根本没有从实质上解决问题。

  从心理角度来看,人越老越怕死,但为什么有那么多老人自杀呢?经我个人分析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生活拮据(物质);二是病痛折磨(肉体);三是寂寞难忍(精神)。

  农村老年人基本上没有经济来源,尤其是孤寡老人,他们的基本温饱甚至也无法保障,这活着不是比死还难熬吗。我们政府有责任对孤苦无依和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要给予一定生活救助,国家在构筑养老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加强政府作为,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保障体系。

  人老病多,这是一种生理规律。当病痛折磨,又没有钱来治病时,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都会想到死,这就要政府快速完善以农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从法律层面上,推行“安乐死”,当老人病痛不堪、又无可救药时,老人可以自愿申请安乐死,这比自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要进步得多!

  人老怕寂寞,这是一种心理规律。人老容易得孤独症、精神分裂症和患者老年痴呆症。国家要严格监管履行“常回家看看”的尽孝义务,各级政府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表彰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同时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不断完善老人服务功能, 努力为老人安享晚年生活创造条件。

  在这里,我们呼吁有责任的企业家,应该大力支持家乡老年事业,如兴办敬老院、老人护理院、老人俱乐部、老人接送服务队、老人谈心爱护院、老人特色商场、老人护理培训班等,来满足老人的不同需求和援助老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