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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玩转”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发布时间:2014-10-21 09:28:28 点击率:]

 为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重庆市设立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并于近日发布了《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

  日前,重庆市财政会同市金融办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总体设立方案,制定了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等六个专项基金方案。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据重庆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彭涌介绍,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是指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以及引导基金运行中产生的收益等。

  引导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引导基金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合作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基金),主要投资于重庆市工业、农业、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和领域。

  在机构职责方面规定,市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协调工作会议和引导基金公司,分别行使引导基金重大事项决策和受托经营管理职责。协调小组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等部门组成。

  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引导基金公司出资人职责;市金融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引导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其他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联系行业和产业的项目库建设,开展政策指导,促进子基金与项目的对接,并选派代表参与子基金的投资管理。

  

  市场掌控“话语权”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最大亮点之一。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最大的亮点也是按市场化运作。

  彭涌表示,引导基金应尽可能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类企业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金投资比例至少达到1:2以上;投资特色效益农业和鼓励类小微企业的,投资比例至少达到1:1以上,且投资于重庆市企业的资金原则上均应不低于子基金资金总额的80%,具备条件的力争更高。

  在重庆市财政局提供的一份资金清单中,记者看到,2014年,引导基金拟筹集25亿元。

  25亿元资金怎么筹?这是各界关注的重点。一是整合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其中工业振兴专项2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3亿元,微型企业发展专项4亿元,科技发展专项2亿元,农业发展专项3亿元,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各0.5亿元。二是从2014年市级土地出让收益中筹集10亿元。原则上按此连续投入5年,力争将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做到100亿元以上。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有关基金投入,进一步壮大重庆市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和实力。

  25亿元资金将流向哪里?据了解,2014年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分别安排工业8亿元、农业3亿元、现代服务业4亿元、科技3亿元、文化1亿元、旅游1亿元。待安排5亿元,根据使用情况统筹调整。

  按照规定,2014年重庆产业引导基金与社会资金投资比例除投资农业至少达到1∶1外,投资其他产业和领域的应达到1∶3以上。专项基金原则上投资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产业项目。产业引导基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实行“同股同权同回报”。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在引导基金的管理监督方面,重庆市也有一些创新做法。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引导基金公司以及子基金的股权投资资金应当委托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按照托管协议,负责资产保管、资金拨付和结算等日常工作,并对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每季度向引导基金公司提交监管报告。

  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总体投资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将资金拨付引导基金公司的托管银行,实行专户管理。引导基金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按照投资协议,将认缴资金同步拨付到子基金的托管银行。

  据介绍,引导基金与其他出资人的资金应当同步到位,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引导基金公司日常运行经费和绩效奖励的管理。为发挥引导基金整体使用效益,引导基金公司可视子基金实际运行情况,提出引导基金额度调整建议,经协调小组审定报批后,对引导基金的分配额度作适当调整。

  引导基金公司还要加强对子基金的监管,密切跟踪其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引导基金公司不干预子基金的日常运作,但当子基金的使用出现违法、违规和偏离政策导向情况时,按协议终止与基金管理人的合作。当然,引导基金公司还应接受审计部门或协调小组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