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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528号(中海北滨一号)55幢1-5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355.29㎡,有《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卡》登记卡显示:房地产权证号为103房地证2009字第46688号、《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申报单号:1020007724号)、《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城镇单一住宅、出让地,现空置。拍卖保留价:338.95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1月1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11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有轮候查封,室内清水,处于装修中止状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