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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两个办法”是成都继去年出台《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和今年8月出台的《成都市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后的又一重要科技政策,加快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财政资金最高放大20倍,
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
据成都市财政局白金栋副局长介绍,“两个办法”创新了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放大作用。他举例说,通过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设立的1亿元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成功引导了银行机构、担保公司以及区(市)县合作共建资金规模达到19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开发出 “科创贷”系列融资产品,财政资金放大比例近20倍。
此外,2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同样显示出财政资金放大的强大作用。例如,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出资1000万元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联合技术转移集团、盈创动力等创投机构发起成立了第一支引导性参股基金——成都盈创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引导区(市)县、金融机构参与共建风险资金池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科技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创新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债权融资规模,“两个办法”鼓励引导区(市)县、银行、担保公司等参与共建风险资金池,各自通过不同比例安排贷款资金。会上,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与成都中小担、高投担保、成都银行、交通银行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信金额8亿元;与武侯区、青羊区、双流县、成都银行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信金额9亿元;与民生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信金额2亿元。
政府最高分担60%风险,鼓励银行开展债权融资
为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鼓励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债权融资,“两个办法”明确,当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生贷款逾期损失时,对合作银行给予风险补偿资金存入合作银行账户资金的余额为限最高60%的贷款损失补贴。未来,成都还将按照科技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原则,鼓励不断探索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补偿资金运作方式。
政府让利于社会资本,吸引天使投资
针对天使投资股权持有周期长、风险特别高等特点,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都建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天使投资资金。“两个办法”明确,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参股4年内退出的,转让价格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原始投资额;参股4年以上6年以内退出的,转让价格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原始投资额及从第5年起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参股满6年仍未退出的,与其他出资人同股同权在存续期满后清算退出,以最大限度的让利,鼓励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企业无需固定抵押物,最高可获1000万元信贷
针对轻资产、信用记录缺失但具备成长潜力和爆发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财政资金的风险补偿和增信,鼓励银行对其实施无抵押信用贷款。同一企业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目前,成都市已有16家科技企业总计获得了合作银行6000多万元的贷款。
成都市科技局唐华表示,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放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突出问题,对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她说,下一步,成都还将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继“科创通”、“科创币”后,开发更多适合科技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为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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