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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语境中解读规制理论
[发布时间:2014-10-27 10:04:11 点击率:]

 201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近日揭晓,让·梯若尔因其对“市场势力和规制的分析”所作出的贡献最终获奖,并得到了经济理论界的一致认可。就其意义来说,梯若尔的研究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设计出合意的规制来破除垄断带来的低效率。

  梯若尔规制理论的研究本质上是经济学的,又是来源于具体的实践问题,认真领会梯若尔的理论并灵活的运用到具体的经济规制中,将对当下的中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规制垄断企业的过程中,必须详细考察每个具体企业所具有的私人信息和面临的约束,以及相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应用规制理论的原理,设计出合意的机制。

  梯若尔的规制理论还探讨了对银行流动性的规制,对电信企业的规制,以及如何对一个生产多种产品的厂商进行规制。虽然原理上来说,规制理论大部分是信息经济学和机制设计理论的一些具体应用,但正是由于有着千变万化的应用,规制理论才脱颖而出,成为联系高而玄的理论和多样务实的实践之间的桥梁,为现在市场机制更好的发挥作用做出实际贡献,把政府的“有形的手”和市场的“无形的手”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在当下市场并不完善的条件下,政府“有形的手”要充分发挥作用。如何让“有形的手”发挥出有效的作用,梯若尔的规制理论为我们做了很好的理论架构和有益的指导。

  

  梯若尔其人

  

  1953年,梯若尔出生于法国,23岁时毕业于巴黎综合理工学院,获工程师学位(这是个含金量很高的文凭,获得该文凭的人中有多位诺奖得主和法国总统);25岁时毕业于巴黎九大,获决策数学博士;28岁时获美国麻省理工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法国图卢兹经济学院及拉丰基金会主席。

  博士毕业后至今,梯若尔一直活跃于经济学界,累计发表高质量论文200余篇, 专著11部(另有一部仍在准备中),是当今世界上最多产的经济学家之一。他多年来一直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有力竞争者,今年终摘桂冠,可谓众望所归。

  在麻省理工攻读博士期间,梯若尔的导师是机制设计大师马斯金(Eric Maskin,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得主),而马斯金的导师是阿罗(Kenneth Arrow, 1972年诺奖得主),可以说他们是一脉相承的数理经济学家。梯若尔的工程师和数学博士背景让他在数理经济领域如鱼得水。梯若尔是幸运的,他在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机制设计理论走向全面繁荣的时机进入了这些领域,并把这些基础性的研究积极的应用于其他领域,获取了巨大成功。

  梯若尔的研究领域很广:产业组织,博弈论,规制与政府采购,信息经济学,银行规制,电信竞争,双边市场,心理及行为经济学,国际金融和宏观经济学,公司金融以及对流动性的研究。贯穿梯若尔这些领域的核心是博弈论和激励理论。简单来说,博弈论是研究理性人(或企业)之间如何相互作用的理论;而激励理论是研究信息不对称下,如果更好的解决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目标不一致的问题。此次获诺奖的规制理论就是把激励理论应用到政府对有垄断势力企业的规制中,以减少垄断带来的无效率。

  

  梯若尔对规制理论

  的贡献和推广

  

  我们都知道垄断会造成市场失灵,垄断价格高于竞争市场的价格,厂商获得垄断利润,社会总福利小于完全竞争下的社会福利。为提高社会总福利,政府就需要对垄断商进行规制。

  但问题是,垄断商的成本信息政府并不知道,因此政府不能直接规制一个最优的定价。如果直接询问垄断商,那么不管其生产成本是多少,垄断商总有动机夸大成本以获取政府批准它制定一个高的价格。因此,问题的核心在于设计一个激励相容的机制,诱使其暴露自己的真实成本信息,才能有效的对垄断厂商进行有效的规制。激励理论研究表明,政府设计的激励相容的机制也是有代价的,为了诱使垄断商暴露成本信息,必须让渡给它一部分信息租金。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了政府规制垄断商的难度。

  梯若尔正是在规制理论引入信息经济学的时候进入该领域的,并迅速做了详尽而全面的分析。他不但分析了政府如何规制垄断者,还研究了政府如何在众多的潜在承包商中选择一家效率最高的企业进入一个垄断行业,并对这家成为垄断商的企业进行规制。比如自然垄断行业,该行业只需要一家企业进行生产,那么政府可以设计一种拍卖机制来挑选出效率最高的企业,然后对这家企业进行规制。

  他和他的合作者让.雅克.拉丰教授把道德风险也引入到了规制理论中,并探讨了垄断商通过贿赂来影响政府决策的可能性,以及政府如何对垄断商的这种“俘获”进行反应。比如,政府可以雇佣专业人员对垄断商的各种成本信息进行调查,以减少政府和垄断商之间的信息差距。这种信息对于垄断商来说是有价值的,因为如果专业人员如实的禀告政府,政府就可以减少支付信息租金。垄断商可以贿赂专业人员来让他们保持沉默,以便享受信息租金。梯若尔等人研究表明,为了减少垄断商贿赂的动机,在对垄断商的规制策略中,就要减少垄断商在规制中的切身利益,使政府支付的信息租金的大小不太取决于垄断商的成本信息,降低激励合同的力度。当然,这种贿赂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了政府规制垄断商的难度,使得政府的可以选择的机制范围缩小了。

  规制理论和其他经济理论的一个很大区别在于:规制理论本质上来讲是紧密针对现实情况的,梯若尔告诉我们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即使激励理论的一些原理是一样的,如果放在稍微不同的现实世界中,其政策建议的差别很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他在规制理论中的贡献也充分考虑了现实中的情形,并得出一系列有力的结论。

  梯若尔和拉丰1993写了《规制与政府采购中的激励理论》一书,MIT出版社出版,洋洋洒洒的详尽总结和论述了这个领域的理论和应用,被人称为规制领域的“圣经”。梯若尔的研究让看起来高高在上的经济学理论落回到绚丽多彩的现实世界中,也让我们看到经济学理论来源于对社会观察和思考,又重新回归现实操作的一个完整过程。

  

  梯若尔的规制理论

  和中国的经济问题

  

  中国现在正处于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其中对企业排污的规制以及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规制一直是我们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梯若尔的规制理论为我们处理这些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和一些政策建议。

  对企业排污的规制

  毋庸置疑,中国的污染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如何对企业的污染水平进行规制是个紧迫的问题。有工业生产,必然伴随这污染,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污染只能控制,不能完全消除,减少污染或者治理污染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存在一个最优的污染水平。目前的污染水平显然高于了社会理想的水平。但是,如果政府简单对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实行一刀切,效率高的企业和效率低的企业都规定一个统一的排放标准,那么整体的经济效率就会比较低下。原因在于:有的企业的控制污染的能力比较高,花费很小的成本就可以控制污染,有的企业控制污染的能力很低,控制污染的成本很高。

  更有效率的做法应该是让控制污染成本的低的企业尽量少的排污,让控制成本高的企业多排放一些污染。政府只需要控制排放污染的总量,对这些总量污染进行拍卖,那么低效率的企业就会愿意付出一个高的价格多购买这种“污染权”,而高效率的企业不愿支付那么高的价格进行污染,自动缩减自己的排污。这样创造一个“污染权”的市场,更有效的控制了污染。

  那么如何得到最优的污染总量。政府不知道每家企业的治理成本,必须设计一个机制让每家企业如实的报告自己的成本。我们考虑一个比较简单的情况,即市场上只有一家垄断商。

  如果这个行业里面只有一个垄断的厂商,政府不知道它控制污染的成本,那么最优的污染数量政府就无法得知。企业和政府的目标不一致,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不会考虑污染所带来的外部性造成的损失,政府会考虑企业的利润同时也考虑进去污染的外部性。因此,政府所追求的最优污染数量一般低于企业所设定的最优污染水平。如果政府直接询问企业,企业一定夸大治理污染的难度,要求更高的污染水平。

  根据梯若尔的规制理论,我们可以设计一个规制方法,来获取垄断商的成本信息,从而更好的规制企业的污染量。简单来说,就是给予污染水平高的企业较少的补偿,对污染水平低的企业给予较高的补偿。那么控污成本高的企业就会选择多排些污染,少拿些补偿。控污成本低的企业减少污染,多拿到补偿。我们从企业的不同选择中也就知道了企业的排污成本,同时也决定了企业“次优”的污染量。

  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规制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足够的关注,从奶粉的三聚氰胺,到肯德基的问题鸡肉。从路边摊的添加剂到大型超市货架上的劣质产品。人们在饱受食品影响之后,总在呼吁政府对食品行业进行规制和监管,如何有效的规制食品的生产质量显得迫切而重要。

  食品行业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产业链比较长,从上游企业到下游企业,最终到达消费者之间的环节较多。二是产品的质量不易被直接观测到。比如消费者从超市买一公斤牛肉干,要经过养牛场,屠宰场,牛肉干加工厂,超市,最后到消费者手中。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最后的产品质量。如果最后产品出现问题,每家企业都会把责任推给它直接的上游企业,以至于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同时每个环节也缺少激励去监控质量和提高质量。为了应对这方面的困难,我们可以考虑食品行业中企业的纵向联合,即上下游企业的兼并,这样纵向联合的好处是可以更好的协调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质量选择,并且减少纵向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梯若尔在纵向企业联合理论中的贡献可以为我们提供这方面的指导。当然,企业的纵向联合也有坏处,这样做增强了企业的垄断市场的能力,减少了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当下中国的食品的质量问题严重,减少竞争可能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有一些研究证明,权衡纵向联合的利弊,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食品行业的纵向联合更有利于总体社会福利的提高。

  第二个问题是食品的质量不易被消费者直接观测到,有些食品购买的时候其质量就可以被容易的观测到,而有的食品需要经过使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能感觉到其质量。政府对后一种情况的监管是必要的,必须对食品行业设定基本的安全标准,即使消费者使用该产品后一段时间产生的负面效果,也应该由厂商承担赔偿责任。有研究证明,政府设定安全标准是必要的,因为如果由行业自身去设定标准的话,该标准通常会低于社会最优的标准。

  另外,企业提高质量一方面会伴随高的成本,但还有一个收益,企业的声誉增加了。那么,如果政府能分担部分企业提高质量的成本,企业就会更注重声誉带来的正效应。政府可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行业提供分成补贴,增加企业提高质量的激励。

  梯若尔的规制理论对于当下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恰逢其时,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阴霾仍未完全消散的环境下,对银行的流动性进行有效规制,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并保护小股东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建立起独立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督显得十分重要;另外,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医疗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进行规制;以及对水,电力等自然垄断的行业进行规制等等,都凸显出梯若尔的规制理对于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深入领会并具体应用他的理论将能更好的发挥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的“无形的手”对资源配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