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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深刻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三个“全面”的重大意义和相互关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要努力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做好监管工作。要坚持规则思维,法治作为法律规则治理,具有确定性、可预期、可执行的特点,普遍性优于特殊性,是一种非人格化治理。要坚持权利义务思维,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权衡市场主体各种权利义务,兼顾各方,尽可能周全。要坚持程序性思维,通过严格的程序规范,落实有效参与和权利保护的要求,创造机会公平,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要坚持建设性思维,法治作为治国理政方式,从来都是建设性的,而不是破坏性的,要以建设性思路确定制度、修复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三是要推动科学立法不断完善市场法律规则体系。立法工作本质上是要在源头上对市场主体各方利益进行分配、对市场主体权利义务作出安排的过程,必须准确反映和体现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同时,立法工作本身又是发现问题、归纳法意、形成法条的专门工作,技术要求很高,具有自身特有的工作规律。实现资本市场法治化,必须更加重视立法工作,用科学的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和监管执法。要积极配合做好《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制定工作,配合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私募基金监管条例》的立法工作,推动完善基础法律法规。要认真落实《资本市场法律实施体系建设规划意见》,做好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整合工作,推动构建资本市场法律实施规范体系。要着力提升立法工作水平,重视各项改革的立法保障,充分发扬立法民主,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提升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今后证监会制定的具有市场监管效力的规则都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天。要全面强化立法审查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四是要大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监管职权事项,继续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所有事前审批、事前管制的许可、备案、登记、报告、验收等事项。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不能对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限制和剥夺。要正确把握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和稽查处罚的工作目标定位,严格规范许可审核、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处罚认定的标准和要求,明确界定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切实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程度和公信水平。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要求,系统梳理执法程序规范,确保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不断深化以权力制衡为核心的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查审分离制度,加强执法力量配备。要大胆探索监管执法模式创新,丰富行政执法方式,总结新的执法经验。要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要大力加强对监管执法的监督和问责。
五是要着力提升依法治市的能力和素质。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要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学习,系统掌握法律赋予的职责权力,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职责的程序要求,不规范履职的法律责任,为依法治市提供坚实的基础。要锻炼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找到运用法律的正确思路,真正做到既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又善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改革创新。要加强依法治市的组织和机制建设,补充法律专门人才,依托现有的公职律师队伍,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全系统依法治市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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