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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出台20条政策 打造千亿金融业集群
[发布时间:2014-11-08 07:38:44 点击率:]

  日前,《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瞄准“千亿级金融业集群”目标,从四个方面推动金融业提质升位,着力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区。

  11月5日下午,成都高新区2014年金融业、商务服务业政策宣讲会召开。据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要求,该政策体现“大金融”发展理念,大力发展股权投资、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集团和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等新兴金融业,提升发展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准金融业,支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业加快聚集和壮大规模。

  ◎大力支持发展新兴金融业

  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

  成都高新区重点支持新兴金融业发展,包括股权投资业、融资租赁业、互联网金融业、法人型金融控股集团、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等。

  该政策明确,支持股权投资业发展,对新引进的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规模达到5亿元的,给予500万元补贴;5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壮大规模,其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20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2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的,给予500万元补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含金融租赁)壮大规模,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对1亿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000万元。

  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发展,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500万元。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壮大规模,其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支持法人型金融控股集团聚集发展,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500万元。鼓励金融控股集团壮大规模,其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40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支持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聚集发展,对新引进的已通过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5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500万元。鼓励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壮大规模,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提升发展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

  该政策提出,支持法人型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类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机构)聚集发展,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的,给予500万元补贴;1亿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每增加1亿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支持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类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聚集发展,对新引进的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给予500万元补贴;对新引进的证券、期货、保险省级分支机构,给予300万元补贴。

  鼓励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类机构壮大规模。对法人型银行、省级分行营业管理部和一级支行,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给予 50 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给予10万元补贴,最高为1000万元。对法人型证券、期货公司、省级分公司和营业部,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给予10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法人型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保险经纪、代理机构,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给予10万元补贴,最高为1000万元。

  ◎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

  和小额贷款公司

  该政策明确,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高监管信用级别。对在政府开展或认定的监管评级中晋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给予10万元补贴。对主营业务中“小额、分散”业务占比达到 50%以上、业务对象中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占比达到 30%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给予最高100 万元补贴。

  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壮大规模。对达到政府开展或认定的监管评级要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5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20万元补贴,最高为500万元。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壮大规模。对达到政府开展或认定的监管评级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20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支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为了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该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加强金融品牌建设、建设和使用金融服务平台、创新金融产品。

  鼓励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对参与推动成都高新区征信业发展并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按接入费用的 7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鼓励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支持依法设立金融业行业协会、金融企业联盟等行业自律组织,鼓励开展政策宣讲、业务交流等行业自律活动。对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行业自律组织,按年度实际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鼓励加强金融品牌建设,对举办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高端论坛、专业会议等活动的,按实际活动经费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鼓励建设和使用金融服务平台,对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金融服务平台,按其建设投资额的50%给予平台建设企业最高200万元补贴;对平台使用企业按使用费的20%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对为促进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而创新金融产品并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按其所服务单户企业年度融资金额的5%予最高2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补贴。

  ◎着力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区

  成都高新区是全国首批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是四川省、成都市打造西部金融中心的重要战略支撑点,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主体、成都金融后台园区布局于此。按照省、市确定的发展方向,成都高新区提出了“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区”的战略定位。

  “我们要把握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金融体系重塑和国内新一轮金融改革创新的历史性机遇,依托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契机及区内良好的金融资源集聚态势,以‘大金融’发展理念,促进金融总部功能性聚集,聚焦发展股权投资、融资租赁明星潜质产业,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资本要素交易市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邱旭东表示,要努力把成都高新区建成“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区”和“全国金融业创新发展基地”。

  据悉,成都高新区将按照“三次创业”规划确定的目标,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性作用,大力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聚集发展和做大做强,并积极推动区域金融改革,积极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申报资产证券化改革试点、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和商业保理试点等工作,加大成都高新区金融创新力度,争取区域金融改革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