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伴随着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蓬勃发展,带动着分期付款消费的持续升温,信用卡分期付款正日益受到欢迎,各家商业银行也倾力打造独具特色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产品。当前信用卡分期付款消费领域已经涵盖了购物、装修、健身、培训、美容、餐饮、旅游、购车甚至医疗市场。就其发展前景而言,分期付款消费的高温还将持续上升,银行也将会不断地扩大消费市场,使得消费者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不过,随着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快速发展,风险也逐渐显现。因此,银行在大力发展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时,需要密切关注由此带来的风险,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本文拟从信用卡分期付款的特点、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出发,浅析信用卡风险防范措施。
一、当前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特点
信用卡分期付款是发卡银行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一项信用卡增值服务,是指信用卡客户在一次性进行大额消费时,将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总额平均分解成若干期数(通常以月为单位),每期按时偿还款项,直至商品总价清偿完毕为止的一种消费方式。
换而言之,分期付款的本质是一种买卖关系,同时又蕴含着消费信用关系。与传统的“钱货两清”的一次性付款消费模式相比,分期付款的主要特点有:
1、债权债务关系由商家与客户之间的商品或服务消费关系转移为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消费信用关系。信用卡任意分期付款的实质是简略了贷款手续的消费贷款。
对于商家而言,通过与银行间的分期付款合作,可以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在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中,银行替持卡人向商家先行支付全部商品或服务价款,持卡人按期分次向银行归还欠款。与一般分期付款相比,不能收回商品全部价款的风险由商家转移到了银行,既能扩大销售,又能合理合法转移风险,商家求之不得,乐此不疲。分期付款对银行和商家而言是合作共赢的,在商业银行大力开发信用卡分期付款产品品种和消费领域之际,不少商家也将办理分期付款作为推销商品的宣传策略。
2、还款周期因还款方式不同而变长;付款随意,还款额度任选,持卡人拥有更多的自主决策权。
对持卡人而言,可以不必一次性偿付大额消费的欠款,在减轻财务压力的同时提前享受优质生活,因此,持卡人也乐于选择分期付款消费模式。
与信用卡的一般刷卡消费相比较,持卡人按期分次归还银行欠款,不必在约定的到期还款日前一次性还款。还款周期由此变长。同时,信用卡分期申请手续简便,免担保人。持卡人使用分期付款可以依照个人收入状况,选择分期缴款的期数及金额,最大限度地兼顾了持卡人自身收支的具体情况,持卡人拥有更多的自主决策权,。
3、信用额度或可放大。
对银行而言,可以限定持卡人在分期还款期间不能销卡,同时赚取不菲的利息收入或手续费收入,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有些银行的信用卡不会占用银行给予的信用额度,即持卡人实际上享受了双重额度。在原来给定的信用额度上又增加了一个分期付款额度,信用额度被放大了。
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信用卡分期付款一经推出,便备受持卡人青睐,被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风险也初见端倪,需要银行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与防范。
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如下:
1.欺诈风险。持卡人蓄意欺诈银行,骗取信用卡分期付款额度的发放,造成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的风险。个别持卡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与分期商户合谋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以假合同、假协议骗取银行分期业务资金,在扣除给予商户的费用后,供自己使用。这种无真实商品交易的单纯融资行为往往会产生恶意逾期,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2.信用风险。分为持卡人信用风险和商户信用风险。持卡人信用风险是指:持卡人由于个人经济状况的变化或社会外部条件发生变化造成无力偿还信用卡分期欠款的风险。商户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分期商户经营不善,分期付款的产品或服务无法提供给持卡人,造成持卡人拒绝归还银行款项,使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
在目前我国处于经济下行时期,持卡人和商户的信用风险更易发生。
3.市场风险。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中的市场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利率变动风险,即利率变化导致的资金使用成本上升,使得银行面临利率风险。在分期付款业务中,由于银行一次性代持卡人向商家先行支付了物品或服务的全部价款,同时也确定了持卡人每月还款金额,在还款期间,因利率变化导致的银行收益无法全部覆盖资金成本所带来的风险损失,尤其在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期,因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更大。另一方面是价格波动风险,即由于商品价格的变动使得持卡人的还款风险增大,当商品的价格下跌到不足持卡人的还款余额时,持卡人有可能放弃对于所购物品价款的继续支付。
4.操作风险。一是银行发卡前调查不尽职,片面采信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对申请人第一还款来源高评高估,将本不具备发卡条件的人吸纳为持卡人。
二是信用卡授信审批不够规范审慎,未根据申请人的不同评分进行差异化授信。
三是贷后催收管理执行不够到位,委外催收方式及信息反馈不规范。一方面委外催收的外包公司多以电话催收为主,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上门催收并及时向银行反馈必要的催收资料,外包公司的回复材料中也未附加相关录音、照片等记录材料,催收过程记录不够规范;另一方面,个别银行工作人员怠于职守,未及时将外包公司反馈回的催收信息录入催收系统。
四是重数量,轻质量,对分期商户的准入管理亟待完善。
伴随着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竞争的不断加剧,个别银行对商户准入未按规定流程办理。存在先签约、后调查等不规范现象,分期商户质量良莠不齐,客观上为不良商户的信用卡套现、虚假分期交易埋下隐患。
三、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还款周期长,信用额度大,没有抵押担保等风险防控措施,在带来丰厚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也蕴含着较高的风险。因此,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有效控制风险,确保稳健发展,是目前发卡银行面临的新挑战。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风险管理。笔者结合多年来的银行从业经验,建议采取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1.细致调研,准确锁定目标客户群体。
目前各家银行推出的分期付款产品种类繁多,大同小异。为防止出现因产品功能趋同而导致目标客户群体重叠,导致整体利润下降,应本着“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原则,在设计分期产品之前,先行组建新产品研发团队,开展各项数据分析和业务调研,建立产品分析模型,通过多维度的风险收益预测分析,层层筛选出低风险高收益的目标客户群体,并准确加以锁定。
2.细分客户,严格把好持卡人的准入关。
出于风险防控考虑,目前金融业要求贷款申请者提供抵(质}押品、具备较高的信用等级等信贷准入条件,让众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难以准入,农户及自然人融资需求也难以满足,民间融资成本又相对较高,而银行信用卡消费透支免息功能却为小额融资者提供了免抵押、免担保的快速小额用信途径,银行业也为占据信用卡市场份额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大量发卡,使得信用卡透支成为小额融资者理想的融资渠道。加之,信用卡透支的免息期,本能地为虚假消费套现提供了冲动,社会小额资金需求者想方设法汇集多张信用卡套现以获取资金。由此可见,严把准入关,将以融资为目的办卡之人拒之门外非常重要。
由于我国的信用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各银行之间对持卡人信用记录无法共享,持卡人的违约成本相对较小,要想将以融资为目的办卡之人拒之门外并不容易。因此,采取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建立在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上的审批原则并不可行。但审批过于严格又会导致持卡人数量不足,信用卡业务规模无法扩展。所以,锁定目标人群时,采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不符合目标人群的信用卡申请者制定相对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可采取收取一定费用补偿审批成本的原则,严把准入关。
3.细选商户,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信用卡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商户管理,对于分期付款业务,商户的管理尤为重要。银行在拓展分期付款商户时要严格把好商户的准入门槛。大力拓展经营规范、品牌知名度高、在当地同业位居前列的商户;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涉嫌套现、洗钱等欺诈行为的商户或经营不善、信誉度低的商户不予审核通过。在商户的日常维护中,定期对分期付款商户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分期商户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建立商户退出机制,对违法违规操作、财务状况恶化的商户应及时退出。否则,缺乏诚信的商家一旦在商品提供或配送过程中与持卡人产生争议或纠纷,就会影响到银行分期付款业务的开展,持卡人会以银行在选择商家时未尽审核义务为由,主张由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4.实行差异化授信,审慎确定分期额度。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分期额度的设定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占用信用额度,二是信用额度外另增设分期额度。选择何种方式要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客户群体而定。分期额度设定过高,对热衷于提前消费但不量入为出的客户风险较大,期间客户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很容易导致付款逾期;分期额度设定过低,失去对持卡人的吸引力,会影响分期业务开展。应结合持卡人的收支情况、个人征信记录等信息综合考量,按照产品风险等级、客户信用等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分期商户信誉度等多个维度,授予合理的个性化的分期额度。
5.多策并举抓好催收工作。
办理了分期付款的客户一旦逾期,风险较大,特别是办理了信用额度外的大金额分期业务。此时若采用常规催收策略可能会延迟时间,导致风险快速蔓延。银行必须制定一套针对分期业务的催收策略。首先要在催收系统中对分期客户和分期类型加以识别。账户发生逾期后,催收系统获取逾期标志及分期付款类型标志后,将这部分账户转入单独的催收队列,再根据持卡人的行为评分或催收评分确定客户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设定不同的催收起始时间、催收方式。与此同时,坚持信用卡业务有效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有效识别、预警和防范信用卡和商户套现风险,对涉及套现的信用卡采取账户止付、调降授信额度等措施。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催收策略。
6.大力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文化教育。
在金融业营造良好的合规经营氛围,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用思想意识教育人、用规章制度约束人、用防控设备监督人,促使员工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会为、不能为、不敢为”,强化员工行为管理、合规意识教育,严肃合规操作流程,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综上所述,银行推出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并不是鼓励持卡人超出收入承受能力的消费行为,“量入为出”是个人理财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对持卡人的消费没有正确的指引,很有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恶劣局面。商业银行应正视风险、严格准入,合理引导,敢于责任担当,才能促进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长足的稳健发展。
上一主题:兴文加强“十个必须”抓实安全保平安
下一主题:湖北注协召开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