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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两补一奖励政策,是按照年初海南省政府对调整海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奖补政策的批示。”据海南省财政厅工作人员介绍,经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审核后,2014年上半年申报期内,全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总额12.53亿元。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2595.27万元,其中15家担保机构保费补助1253.24万元,256家小微企业贷款贴息1242.03万元。
记者了解到,“担保机构保费补助”是对海南省内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为新增担保贷款额的1%。合同期在1年之内的,按合同期限发放补贴;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按1年期计算发放补贴。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则是指,对于取得海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申报期内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500万(含)以下的按实际担保贷款额的1.5%给予贴息;申报期内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500万至1000万元(含)按实际担保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合同期在1年之内的,按合同期限发放补贴;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按1年期计算发放补贴。此条政策加大了对贷款500万以下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有利于调动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
此外,与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有业务团队奖励。奖励年度发放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总量全省排名前十位且符合人民银行“两个不低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奖金按其在申报年度内实际发放的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总额的2%。计算,额度不超过50万元。海南省财政厅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奖金将全部用于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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