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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加强组织保障,将成立“四川省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保险业发展。
作为地震多发区的四川,保障民众在巨灾面前的财产安全十分必要。《意见》特别列出,要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省份,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灾害保险试点。引导保险公司研究开发住房地震保险产品,制定服务规范,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四川省情的城乡居民住房地震灾害保险制度,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与此同时,还将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发挥巨灾保险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机制作用,实现以政府财政为主的地震损失补偿模式向“政府+市场”补偿模式转变。
在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按照“省政府主导推动、省内外资本自愿参与”的原则,科学遴选主发起人和参股股东,合理设计股权结构,推动组建寿险法人机构。完善并落实相关政策,引导、支持省内法人保险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壮大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
加大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国内外保险公司在川设立区域性及专业性保险机构,争取各类保险研发中心、信息中心、后援中心等落户四川。引导保险公司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四川省还将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指出,四川省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支持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投保科技保险,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大型成套技术设备保险及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科技保险。
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拓展海外市场,简化审批程序。研究对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给予倾斜性保费补贴政策。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创新保险品种,扩大承保范围。
《意见》提出,将完善四川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在重金属、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试行强制性保险。研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同时,选择部分行业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加强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工作。推动旅行社、电梯安全等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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