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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支线所有权经营权将放开
[发布时间:2014-12-02 09:39:55 点击率:]

在推进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投什么”、“谁来投”和“怎么投”是三个必答题。今年2月国家推动七大吸引投资的重点工程领域,从而解答了“投什么”的问题。

  日前,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被认为是在为“谁来投”和“怎么投”作答。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

  《意见》提出,要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

  不过,由于回报较低,导致很多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并非一帆风顺,对此,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司长费志荣指出,在放开社会资本的同时,应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事实上,铁路在引资方面已在试水。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今年国家发改委审核了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投资总规模达到1930亿,由16家公司成立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其中铁路总公司以外的社会资本占比80%,其中民营企业的投资占比15.5%。这个项目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将形成铁路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的示范项目。

  “一直以来,在重大工程中,有些项目经济效益低,社会资本积极性不高;有些项目垄断性强,社会资本想投而投不了,因此要深化改革,创新重点领域的投融资机制。”费志荣分析,“接下来要解决三大难题,第一是市场准入问题,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第二是创新投资方式,吸引多方投资,比如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是给投资者合理的回报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