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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IPO进程或受阻
[发布时间:2014-12-06 10:46:28 点击率:]

 近日,四川证监局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出具警示函。认为其在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华西证券红利来二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红利来二号”)受让、转让“中铁信托。成渝钒钛贷款项目集合信托计划”事项,未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合规审查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报告,同时相关信托项目的实际融资方出现严重财务危机,进而导致华西证券面临重大风险。

  据中国经济网消息,对华西证券资管业务存在的违规行为,证监会网站显示,四川证监局向华西证券下达了《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杨炯洋、李小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随后,记者致电华西证券董秘办公室,欲询问其详细情况,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违规融资

  记者查阅四川证监局网站,显示2013年2月1日,华西证券全资子公司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峰投资”)董事会决议以自有资金认购1亿元“中铁信托。成渝钒钛贷款项目集合信托计划”份额。三天后,银峰投资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签署信托资金管理合同,并将1亿元资金同日划转至中铁信托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此后,华西证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红利来二号”B类份额,认购金额为2074.75万元。

  同年4月26日,“红利来二号”通过四川省劲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从银峰投资受让了其持有的全部“中铁信托。成渝钒钛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受益权。

  而相关信托合同显示,“中铁信托。成渝钒钛贷款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的项目融资方为华西证券股东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成渝钒钛公司。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造成华西证券使用自有资金为股东关联方提供融资的事实。

  巨额资金延迟兑付

  在此后,四川证监局经过调查证实,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华西证券陆续设立“红利来六号”、“珈祥1号”等6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资金部分或全部购买了中铁信托发行的“睿智”集合信托计划,金额共计7.96亿元。一个月后,上述信托计划出现到期延迟兑付和无法按季支付收益的情形。据事后查证,上述资金在中铁信托公司管理下均以项目贷款名义流向了公司股东——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单位。

  四川证监局认定,华西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在开展上述业务过程中未认真进行尽职调查、未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也未按照公司合规风控部门的要求落实业务管理及风险管理措施,公司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目前,相关信托项目的实际融资方出现严重财务危机,进而导致华西证券面临重大风险。

  高管被约谈

  事后,四川证监局对华西证券出具监管谈话措施。因华西证券存在向股东关联方成渝钒钛提供融资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三十条“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规定,要求公司总裁杨炯洋、副总裁李小平到四川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同时,在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因华西证券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勤勉尽责的规定,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斌前往四川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对此,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上述严重违规并造成华西证券存在重大风险,事实致使华西证券IPO存在法律硬伤,使其不具备上市条件;按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上市前有严格的合规经营要求,其中包括“最近12个月内是否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过监管措施”,而警示函、监管谈话等都是监管措施的一种,华西证券IPO进程肯定会受此影响。

  记者获悉,华西证券的上市辅导备案期为今年8月份,由中信证券保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