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多位专家认为,此次修订是一次“大改”。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这次征管法修改的核心内容是针对自然人的,既规定义务责任,也规定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也表示:“这次税收征管法修订的重要目标就是为直接税改革,为向自然人征税提供法律配套和保证。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优化税制结构,具体落实就是提升直接税比重。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是未来直接税改革的重点。”
具体而言,此次修改增加了对自然人纳税的税收征管的规定。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的法律地位,而过去只有企业、社会组织有识别号,自然人没有。“在国外,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和社会保障号是连在一起的。现在征求意见稿写得很清楚,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等都应该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刘剑文表示:“同时,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对税收的法律法规,纳税人有先行的表达权。”
此外,修订稿也明确第三方机构需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个税的综合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等税制改革,多由于税务机关不掌握充分的涉税基础信息而难以推进。
施正文说:“要征收直接税,税务机关需要详细掌握自然人的涉税信息,这些涉税信息很多都在第三方机构,比如房地产税的信息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而金融机构则掌握个人所得税征收所需的很多信息。此次修改规定第三方有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规定了税务机关有获取涉税信息的职权,这也是重要变化之一。”
上一主题:互联网创新路线图:深度冲击波
下一主题:信息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