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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本次测评将食品安全工作分解为10个方面,对每个方面工作的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报告的基础上,对这10个方面的工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价。这是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继2014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之后,进行的一项开创性的工作。
测评结果表明,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河北省食品安全总体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评价。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使用情况”和“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的评价”满意度较高;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构建情况”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7项工作基本满意;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等监管情况”不满意。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测评结果高度重视,测评结果将连同对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并转省政府研究办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以这次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测评为契机,巩固已有成绩,正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努力把河北省早日建成食品最安全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