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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年度公报、同样的发布单位,时隔不到20天,总数就从“亏损28.8亿”,摇身变为“盈利3.9亿”——数据天翻地覆,真相叹为观止。如此巨大的数字乌龙,轻飘飘一个“统计有误”,恐怕难辞其责。
一则,年度公报本是严肃而权威的信息发布,就算略有出入,误差范围也不该如此悬殊。盈亏是性质变化,“前任”数据如此不检点,究竟是统计口径问题、抑或是人为主观肇事?二者,眼下的这个说辞也难以服众。所谓“这次发布的内容是后来核实过的”,难道此前的数据可以潦草敷衍,拿出来广而告之都不需要“核实”程序?错在哪里、其罪在谁,没有个诚实的责任清单,权力公信置于何地?
犹记得前两年,不少车主慨叹高速公路是“印钞机”,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做客媒体时当场“哭穷”:连称高速公路建设1公里往往花费上亿,全省高速公路仅1/3盈利,1/3保本,1/3亏损。时过境迁,惊喜让人措手不及。既然盈利了,接下来,起码该考虑考虑如何还利于路、还利于民。
统计数据一时“短路”,严格来说也非不可理解。不过,高速公路盈亏上的数据,在中国是个容易激惹民怨的话题。有两组最新数据值得玩味:一是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到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3.6%,通行费收入3916亿元,支出5487.1亿元,收支缺口达1571.1亿元。二是媒体梳理上市公司数据发现,18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去年全年合计净利润为142.95亿元,今年一季度整体盈利33.52亿元,平均销售毛利率为58.19%,盈利水平仍然超过银行和房地产的48.75%和34.37%。两组数据,天上地下,令人称奇。
当然,不是所有收费公路都是上市公司,各家盈利能力确实存在差异。但,短短20天不到的时间,一个大省的收费公路权威公报就能“扭亏为盈”——这不得不让人担心:在收费公路巨亏的历史数据中,还有没有类似“没有核实”就匆匆充数的水分数据呢?眼下,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等省市均发布了“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几乎都是以“亏损”收官。舆论自然不能以无限怀疑的逻辑去质疑亏损数据,但在广东数据神逆转之际,藉此提醒相关部门再“核实核实”,说不定,也会有“意外惊喜”呢?
有消息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即将重新公开征求意见,现行收取通行费的“政府还贷公路”模式,有望转身为政府发债修路的“政府债务性公路”模式。这固然有助于管控地方债,也宣告了无限期任性收费的公路迟早要谢幕退场。也许,收费公路上的数据之争,论说到底,还是统计策略的规则之争、道路的公益属性之争、财政责任的底线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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