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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畅通农民工返乡创业渠道、改善农民工返乡创业环境,重庆决定在农民工创业用地、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政府扶持,计划到2012年,实现返乡创业农民工达到18万人,将重庆打造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之都”。
根据近日出台的《重庆市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重庆将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并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
同时,对重庆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部门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在金融扶持政策上,“意见”规定,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商品林权、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
据悉,重庆规划到2012年,返乡创业农民工达到18万人,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总量达到90万人,培训返乡创业农民工5000人。
(朱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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