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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 琳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高管最高年薪为280万元。
然而,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研究议程中。这一管理办法由人保部牵头制定,相关部委参与制定细则。对于目前流传的“280万元薪酬上限”,及“5-70万元的基础薪酬”一说,人保部相关人士称,尚不知如何得出。人保部将于近期制定出更为确凿的《办法》,其中所涉及的高管薪酬上限,要低于280万。
记者还获悉,《办法》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审议批准,年内实施。这一办法将成为政策文件还是国务院规章,还须待国务院决定。在《办法》出台后,金融类国企高管绩效薪酬评价办法等诸多细则,应在《办法》框架下陆续制定、出台。
合理薪酬比280万低
“280万的水平比实际合理的水平高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表示,“在人保部将要制定并上报国务院的 《办法》中,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的薪酬将低于该水平。”
“金融类国企高管的基本年薪事实上仍在人保部进一步研究中。”苏海南表示,调整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的初衷,不是为了压低高管收入,而是要让这部分人的收入水平复合中国国情,避免社会收入水平、企业内部领导与职工的收入水平出现更大差距。
自定薪酬将被杜绝
苏海南表示,虽然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应由董事会决定才符合法律规范,但这一制度仍存在缺陷,因此政府必须出面调整。“则是要让高管的薪酬水平与他们所负的责任、所承担的风险、所做的贡献相匹配。”
目前金融类国企高管收入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自定薪酬。苏海南表示,在《办法》出台后这将成为历史。另外,高管薪酬中的一大组成部分即中长期激励部分,也将成为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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