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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
[发布时间:2009-02-23 00:00:00 点击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通知提出,各地要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9年新建和改造15万家农家店和1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进一步扩大农家店的覆盖面,提高网络配送能力,将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打造工商联手的平台,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区农家店发展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经济发达地区在发展农家店的同时,可积极探索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略发达地区在乡村发展好连锁农家店;欠发达地区可以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农家店;不发达地区先进行单体店建设改造,条件具备时,再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通知要求,要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一是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二是培育“农超对接”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建设农产品直采基地和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冷链系统及物流配送中心。三是促进“农超对接”基地品牌化经营,提升基地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强化农产品基地农民培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四是加速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衔接产销,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 

  通知提出,要做好重要农产品国内市场和进出口调控工作。继续加强生猪及猪肉市场监测与调控,推进“东桑西移”工程,做好蚕茧生产流通工作。扩大传统优势农产品和深加工农产品出口,加大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力度,把握好农产品进出口时机和节奏,健全高效灵活的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简化外商投资农业项目的审批内容、程序和环节,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通知强调,要扎实做好家电下乡的推广工作,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做好家电下乡售后服务。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农村生猪屠宰管理, 严格执行农村地区酒类流通追溯制度,净化农村市场秩序,保障农村地区消费安全。

  (商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