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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 驳回达能起诉宗庆后妻女案
[发布时间:2009-02-28 00:00:00 点击率:]

  日前,达能在美国对宗庆后女儿宗馥莉及妻子施幼珍的起诉遭到驳回。知情人透露,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高等法院在2月3日开庭,向双方律师下达了一份临时法院令,通知驳回案件。至此,达娃之争4场关键战役已决出3场,只有在瑞典的“终极战役”尚未决出胜负。 

  

  法院认定案件与加州关系不大

  

  据知情人透露,当地时间2009年2月3日上午,达能诉宗馥莉、施幼珍及非合资公司侵权一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开庭。法院在庭上下达了一份《关于管辖权动议和撤销/修改保护令动议的临时法院令》,认定此案与加州利益关系不大,予以驳回。 

  娃哈哈方面称已收到负责此案的律师从美国传来的相关文件。达能方面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表示,尚未收到正式的判决书,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理结果。 

  相关法律人士称,在下达临时法院令后,过一段时间会有正式判决下达,在此期间如没有实质性、原则性的证据出现,临时法院令被推翻的可能性极小。 

  

  达能索赔1亿美元

  

  2007年6月,达能在起诉书中称,宗馥莉2003年1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恒枫贸易公司,并在2003年10月和施幼珍注册成立了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达能认为恒枫、宏胜等公司存在对合资公司的侵权行为,要求赔偿1亿美元,并要求从案发之日到判决日作出前每月2500万美元的赔偿。 

  之所以将此案提交美国法院诉讼,有报道称,达能认为美国法院更为公开,对美国诉讼寄予了更高的希望。娃哈哈方面相关律师称,达能在美起诉的更深层用意在于希望利用美国的证据发现制度,获得与瑞典仲裁相关的证据。

  [摘自《每日经济新闻》 马燕/文]

  【新闻背景】

  

  达娃“主战场”局势相继明朗

  

  “达娃之争”被认为有4大核心战场:商标归属之争、达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起诉非合资公司外方股东、达能在美国起诉宗庆后妻女以及瑞典仲裁案。

  2008年8月,达娃双方对“娃哈哈”商标之争尘埃落定,杭州市中院裁定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集团。2008年底,英属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驳回达能指定毕马威为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接管人,冻结与接管非合资公司外方股东资产的诉讼请求。 

  2009年2月,达能在美国对宗庆后妻女及非合资公司侵权的起诉被驳回。

  双方最为看重的仍是瑞典仲裁庭的裁决。相关律师向记者透露,仲裁从2009年1月5日开始,历时15天结束。判决何时作出,目前仍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