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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拥堵的密码——车辆转租
[发布时间:2009-03-09 00:00:00 点击率:]

  如果没有停车场(当然是指离得很远),车子如是私家的,只能就地存放。这样,一份担心便开始萦绕心头,会不会有人扎胎砸玻璃?车子假设是转租站的,则可高枕无忧。要存放,不会转租给别人吗?承租人就是一个个可以随处停车的停车场。

  就地存放的车子(即非存放于停车场的车子)如果是私人的,还有一份更大的担心,那就是怕遇到窃贼;要是转租站的,则进了“保险柜”。转租站有这样的规定:“行驶中的小汽车,必须在前挡风玻璃插上车卡。”如果凑巧车子无人承租,租车者只要把车卡带走,车子便可就地存放。盗贼盗得了车子,却盗不了车卡;开着无车卡的车子出现在别人面前,就等于前挡风玻璃上写着这样一行字:“这车是赃车!”

  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车子如是私家的,扣车鉴定之后还得修理,无法使用的时间动辄两三周,还有可能赔偿对方;车子假设是转租站的,在正常情况下与你无关。因为转租站实行“事故处理保险制”,可以即刻给你换辆好车,让你继续赶路,无须你跑这跑那,无需你腰包里掏出分文(事故处理,都由转租站代理了)。

  出了远门,比方从哈尔滨到广州,小汽车如是私家的,要用则是望洋兴叹。难道还能坐着小汽车乘飞机、坐火车?可是,小汽车假若是转租站的,你则可照用不误。——转租站的租车证全国通用,出了广州火车站或白云机场,就可以向别人承租了。要是有人不服气,硬撑着,日以继夜将私家车从哈尔滨开到广州,用起来是否就同转租站的车子一样方便呢?不一样。因为各地对外地车往往会有一些限制。就说广州和深圳吧,在不同路段和不同时间,对外地牌照车就有禁止行驶的规定(如高架)。私家车到了外地,车辆养路费和车船税还得到原籍去交;可是,转租站的车子则没有这个烦恼。车子还给谁就同谁结算租金,一给了之,车辆养路费和车船税都与你无关。值得一提的是,转租站给予租车者诸多比其使用自己的车子还要方便的实惠,是单方面的,是褒义的“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需要租车者付出任何代价进行交换。

  再说说租用转租站的小汽车比使用私家的小汽车合算的问题。这个合算,是转租站特廉的租金决定的。前面曾经举例分析(见本大部分第一小部分《转租站使上路的车子减少得多,“单双号”减少得少》),租用转租站的车子同用私家车和出租车相比,可以至少“一顶三”。车子减少了四分之三,油耗也减少了六分之五,机件的磨损也减少了六分之五,占用车子的时间也减少四分之三,买车款的利息、养路费、保险费、过路费的支出都减少四分之三,车子的租金价格岂能不低?       

  再说说“‘单双号’使有车人扫兴”的问题。拥有小汽车的人扫兴的原因很简单:有车不让你天天用,而是隔一天用一天,名为一辆车,实为半辆车,谁愿意?《新京报》《反对派列出长期限行“五宗罪”》的文章说:“不少读者认为‘单双号’长期限行侵犯了他们的私有财产权,让有车族的资产缩水。约18%发表意见的读者和网友表达了这种观点。市民张先生致电:长期‘单双号’限行违背了物权法,合法的私人财产应是自己决定的,而不是让一群无关的人去投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认为,“单双号”限行措施只能短期执行,不能长期实施,否则相当于伤害了有车族的财产权,“当初买车的时候,政府并没有告知买辆车只能隔日出行,不能为尊重大多数人的民意,而伤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其实,有车人对“单双号”扫兴不是因为不重视环境,而是因为没有“单双号”的“替代产品”。《新京报》《反对派列出长期限行“五宗罪”》中列举的“单双号”的第二宗罪状是:“限行给生活带来不便。约37%的反对者认为,“单双号”限行以后他们的生活便利受到影响。读者李女士称,现在“单双号”长期限行并不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起码在社会配套方面还不完备,公交、出租等资源还是紧缺。例如:小学生上学问题,现在学校基本无校车,对于自理能力差的孩子坐公交存在一定安全问题。多位住在远郊区县的市民致电:住处到单位之间并无公交地铁,长期限行将给他们带来很大的麻烦。”小汽车转租站一旦建立,随处有车可租,这宗罪名就不成立了。

  ——有了比私家车还要方便、还要合算的小汽车可租,私家车所有人莫说“单双号”,即使卖掉私家车也是愿意的。

  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每一个有车人都对“单双号”扫兴。《新京报》委托某咨询公司进行的两份调查显示,在有车人中,“支持长期‘单双号’限行的比例超过反对者”。这说明环境清洁和交通顺畅的价值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已经提得很高很高,更说明我们社会的精神文明上了一个台阶,拥堵当前、污染当前,已不在乎一己之利了。在没有替代产品的现在,有车人尚且愿意放弃每天都驾驶私家车或公家车的权利,到转租站建立以后即有替代产品之时,岂不更会这样?这也就是说小汽车转租站是皆大欢喜的事,无车人高兴,有车人也欢迎。

  有人可能担心,小汽车转租站建立以后,上路的小汽车会更多,对环境是“虎去狼来”。这是杞人忧天。前面已经论证,转租站完全有能力提供“低排量的”新型车甚至“无排量”的电动车(见第三大部分《世界擂台,中国小汽车转租站夺魁》中的第九小部分《中国小汽车转租站使用环保车的可行性最大》)。

  因为“行”是人类生活的四大基本要素(衣食住行)之一,谁都不能永远呆在家里。为了满足相同的出行量,究竟是花“单双号”百分之百的环境代价,还是花转租站几分之一的、甚至为零的环境代价,这是天字第一号大事,绝不应该由少数人说了算;只有让全体市民进行表决才是名正言顺的。

  (连载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