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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山西省出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即日起,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司机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 “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在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如果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山西省将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并记录在档。一旦发现特种作业人员存在严重违章作业等行为时,将撤销其“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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