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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背车族” 一人名下有上千辆汽车
[发布时间:2009-04-18 00:00:00 点击率:]

  2009年2月,因涉嫌在车主要求过户时向百余名车主勒索转户费30万余元的施兰芬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受审。此前的4年中,施兰芬混迹各大旧车交易市场,通过有偿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为3786名外地车主“背车”。这一审判引发了社会对“背车族”现象的关注和思考。

  

  一人名下有上千辆车

  违章追责隐患多

  

  根据原《中国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地人要在北京购买二手车,必须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才能直接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因此,一些人就想出了办法,花一点钱借用有北京户口的市民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时日一长,就诞生了专门在二手车市场以出借自己户口和身份证以求谋利的“背车族”。据了解,这些“背车族”出借一次身份证的费用大约在50至100元不等。若是能在北京几大易市场混出来,一天做成七八单“买卖”不成问题。

  然而,对于“背车族”而言,在看似轻松的获利背后,也隐藏着诸多的风险。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将购入的二手车转到“背车族”的名下,他们便要一直背着这些车的“户口”,直到车辆办理过户手续。然而,那些没有办理过户或根本无法过户的车,就相当于他们摆脱不了的一颗颗“定时炸弹”。由于登记的车主是“背车族”,那么这些车辆的违章和事故的责任,也都要由“背车族”自己来承担。

  2006年曾名噪一时、在北京市南四环花乡桥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从事“背车”业务的史玉光就诉苦道:当时在二手车市场做“背户人”仅有两个多月,名下就有200多辆车。后来经合法手续售出70辆,名下还剩130辆车。这些车后来未经过户就被卖出,自己却不得不为这些车辆的罚单和养路费掏钱,累计达197476元。

  造成史玉光要为这130辆车的违章等行为埋单的主要原因,是“背车”行为中的所谓“中间人”在未经过户的情况下将车卖出后卷钱逃跑。中间人在整个“背车”环节中不可缺少,是“背户人”和买车人之间达成协议、实现交易的惟一关键人物。而按照圈里的规矩,“背户人”是不允许私自和买车人联系的,必须由中间人来牵线搭桥。于是,一些中间人是看准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性,趁机钻空子大赚一笔。在北京市“背户”行业中老资格的中间人,经手“背户”的车超过一万辆、获利多达几百万元是很正常的事,但这些人却把所有的责任和后果都抛给了“背户”人。

  作为买车人,籍贯辽宁的孙某也对记者表示,自己是7年前和同学一起来北京闯荡的。“现在大家都站住脚了,也在几年前相继买了二手车,而由于没有北京户口,这些车都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通过‘背车族’购买的。”

  “这几年在驾车的时候也有过违章行为,但从来没有人找过我。时间一长,对违章也感觉见怪不怪了,反正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找不到车主,车主也找不到我们。出了事也有车主帮着顶着,追究不到我什么责任。朋友也都有类似的感觉。”孙某说。

  

  实名制造就“背车族”二代

  诉讼纠纷由此引发

  

  2006年8月22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的公告》,规定车主购买机动车时,如果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份证,须在3个月内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车辆将被撤销登记,成为“死车”和“黑车”。

  要为车辆办理过户手续,至少需有北京暂住证。这让外地在京买车的人忙着办理暂住证,而车市的“背车族”又多了一个营生——“办证”,从而催生出了专门为买车的外地人办理暂住证并以此盈利的二代“背车族”。

  按照规定,过户所需费用,要根据车辆类型、年份、排量来划分,金额在100元到900元之间,但不少“背车人”纷纷坐地起价,让买车人感到无可奈何。但另一方面,为了不让自己的爱车变成“黑车”,各买车人也只得掏钱了事。施兰芬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也正是因此而生。

  2003年,施兰芬到北京旧车交易市场打工,当时规定外地人在京不能购车,她便将身份证出借。据车管所统计,截至2006年,施兰芬名下已经登记有3786辆车。2006年8月,车辆实名制政策出台后,曾经借她身份证购车的车主纷纷上门要求过户。施兰芬说,当时,市场挤满了过户车主,“背车族”也又看到一条生财之道:向买车人收取过户费。

  据施兰芬供认,根据车辆排量和年限不同,她每次收取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过户费,并要与市场分成。车主们都是自愿交钱,还可以讲价。因要求过户的人多,施兰芬最多时曾雇了5个伙计。据统计,她共获过户费12万余元,因而被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多位车主都不是自愿给钱。”公诉人当庭出示多份车主证言,指出施兰芬是以不过户来要挟车主交过户费。但施兰芬说,车主之所以会如数交纳过户费,是害怕“不过户就成‘黑车’”的规定,而并非出自于她的威胁。

  对于施兰芬一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邬明安教授表示,要以敲诈勒索定罪恐怕难以成立。邬明安说:“可以从非法经营的角度来审视施兰芬的行为,但关于其‘背车’行为是否属于经营行为的范畴仍然存疑,现有法律也没能给出明确的解释。总的来说,‘背车’现象作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早已为大众所关注,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或政策,以对广大的‘背车族’们构成约束,减少相关纠纷的产生。” 

  (摘自《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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