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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客户关系管理,严格控制卷烟零售大客户,云南保山市局(公司)日前对全市月销量600条以上的卷烟零售大客户从经营面积、卷烟陈列面积、销量、库存、卷烟单品、销售方式、明码标价、零售价格执行、配合度及规范经营等11个方面进行全面清理核查。
通过清理核查,零售大客户中仍然存在经营面积和卷烟陈列面积过小、库存偏大、经营单品少、经营能力较弱、销售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措施,严格控制卷烟零售大客户,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
一是坚持“控制大户、培养中户、扶持小户”的原则。始终把严格控制大户作为规范零售终端的关键环节。加强宏观控制,依据全市卷烟零售客户经营现状,制定全市月销量3-5倍(600条以上)零售大客户的控制比例为9.2%以内,并根据各区域市场情况下达控制比例和数量,严格控制卷烟零售大客户。
二是制定卷烟零售大客户管理办法和标准。建立健全零售大客户审批、评价及监管机制,明确零售大客户晋升的软、硬件要求,完善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零售大客户的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卷烟零售大客户的监管。实行专卖管理员挂钩到户,对卷烟零售大客户进行严密监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零售大客户进行严肃处理,取消零售大客户资格,防止不规范行为发生。
四是严格控制卷烟零售大客户的供货量。密切关注动销情况,定期采集购、销、存及零售价格,将零售大客户的库存、销售情况及零售价格与供货量挂钩,建立科学合理的投放机制,对库存大、低价销售或倒买倒卖的客户,一律降低供货量或停止供货,杜绝不规范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五是实行明示承诺制度。要求全市月销量600条以上卷烟零售大客户公开向社会、消费者承诺不销售“假、私、非”烟,不低价销售卷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杨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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